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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收尸人

    “速速走吧,此地也不宜久留。”

    “985会不断扩大搜索范围的,我们先去找老夏。”

    洛易点了根烟带路,在夜色下火星点点,像是闪烁的星星。

    吴终与阳春砂跟上:“洛爷,你知道夏哥在哪?”

    洛易耸耸肩:“啊?我不知道啊,找一具有名字的尸体告诉他就行了。”

    “这家伙,全世界都有安全屋……现在估计躺在阳光沙滩晒太阳呢。”

    吴终和阳春砂一愣:“啊?有名字的尸体?”

    洛易偏头:“嗯?你们不知道吗?”

    “嘿,他没告诉你?他的特性可以称为收尸人,只要他说要为谁收尸,那么他就会瞬间传送到那具尸体附近。”

    “活人也行,只要他许诺过为其收尸,那么一旦对方死掉,无论在哪里,他都会被强制传送过去。”

    吴终了然,原来是这样的能力。

    难怪要在殡仪馆汇合,并且不认识死者也知道死者的名字,这属于提前打听好的。

    也难怪他在地道里传走前,还要丢个死人头下来,毕竟地道没尸体,他传走了回不来。

    吴终从未听过夏恒讲过收尸的话,所以轻声或默念肯定也行。

    其实这个能力他也早猜到一些,只是不知道,活人也行,可以预先许诺为其收尸。

    重点其实就只有一个,知道名字,以及确定目标周边较为安全。

    “洛爷,夏哥的秘密就这么说了,真的好吗?”

    洛易白了一眼:“这有什么?多跟他接触接触,迟早也会知道,这能力很好猜的。”

    吴终撇嘴:“我真好奇,你跟夏哥是怎么认识的?”

    他感觉俩人关系怪怪的,既是很亲密的朋友,但又有所提防,尤其是夏恒有在提防洛易。

    吴终得搞清楚,两人到底关系好到什么程度。

    洛易一边赶路一边轻笑:“我们最开始是对手,在一次相互冲突的任务中对抗。”

    “然后他撤离时,被我发现了瞬移,因为他不知道我会分离影子,能把分身藏在他的影子里。”

    “所以在依附时,他的瞬移直接把我的影子也带走了,导致我一直知道他的位置。”

    “不过我们并无深仇大恨,只是任务有所冲突而已,我很好奇他,就一直追他,总能找到他。”

    “这就跟躲猫猫一样你知道吗?一开始他还不跟我说话,整个人酷酷的,但后来意识到我肯定有某种手段标记了他,才跟我聊天,试探我的能力。”

    “哈哈,我哪会告诉他啊?然后这家伙还假意请我喝酒,给我下毒,骗我说是什么逻辑炸弹,呵呵,结果我照单全喝,屁事没有。”

    “再之后,他就专门跑一些稀奇古怪,甚至坑爹的地方等我。而我呢,果然每次都能追到他……”

    “他暗地里其实一点也不酷的,可逗比了,每次任务完一定先去泡澡,还玩小黄鸭。”

    “总之他洗脚的时候会突然看到我,他睡觉充电的时候我也会找上来,他做任务的时候我冷不丁就会出现……”

    “就这样,我们一追一逃,发生许多故事,时间久了也追出感情了,我说他‘狡兔三窟’,他叫我‘阴魂不散’。”

    “有时候惹出事来,我刚好也在,咱们就一起扛了,一来二去还相互救了彼此几次。”

    “最后他也终于被我磨得妥协……这不就成哥们了吗?是冰山我都给他捂化咯!嘻嘻。”

    “我跟你说,在他认识我之前,这小子根本没有朋友,谁都不信,我是好不容易才把这冰块给捂化了。”

    吴终听得入迷,原来两人是这么成为朋友的。

    洛易的能力刚好克制夏恒,影子能融入夏恒的影子,导致夏恒传到哪里都带着洛易的分身。

    那他这传送等于被废一半,洛易可不就阴魂不散吗?

    也好在洛易没有恶意,纯粹是好奇和恶作剧一直追他,久而久之,两人就追出了感情。

    夏恒是个对陌生人很酷,很冰冷的人,可一旦了解了他的秘密,就会看到他的另一面,比如上次夏恒就当着吴终的面在商K里喝多了一阵狼嚎……

    这种感觉,有点像是‘反正已经被你们发现了我那么多秘密,我也懒得装酷了’的破罐破摔。

    原来不是第一次了,是被洛易给捂化的,I人果然都是E人的玩具吗?

    不,也没完全捂化,吴终知道,夏恒其实还防着洛易一手的。

    啧啧,吴终奇怪夏恒到底经历了什么,唯一的朋友都不完全相信?也许这就是生存之道吧。

    当然,吴终相信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自然不会戳破。

    而夏恒对最好兄弟都防一手,也勿怪他也对夏恒防一手。

    月色朦胧。

    三人深夜赶路,纯凭借肉身穿梭山林。

    这种赶路方式,是最隐蔽的,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且任何一个方向都有路,如履平地。

    吴终不用说,他的速度竟然一跃成为最快的。

    二十倍身体素质可不是开玩笑的。

    那叫一个风驰电掣,感觉自己像一辆跑车,正在高速驰骋,视野中两旁的山林如梭。

    而凭借十倍于常人的感官与反应速度,他能在树林里轻松规避障碍物。

    此刻他最快,而阳春砂最慢。

    不过没关系,吴终单臂就把她拎起来,才一百多斤,轻若无物,速度基本不减。

    “你小子不用等我,尽全力跑就是了。”洛易见他有意放慢速度,嘴角一撇。

    吴终眨巴眼,也不客气,呼啦一下,速度顿时再飙!

    风声烈烈,只感觉周围树木在急速略过。

    他回头一瞧,却见洛易竟然还能追上,速度一点也不比他慢。

    “诶?”

    吴终注意到,洛易的双腿,裤腿掀起后露出的是漆黑的小腿。

    仿佛包裹了一层黑得发亮的薄膜,且令他力道极速飙升。

    “这是……”

    洛易跟上他:“没啥,武装色霸气而已。”

    “……”吴终怔怔然。

    甚至看到他嘴上的香烟,都在高速迎风下屹立不倒……缠绕了霸气,呈现为黑体香烟。

    “卧槽……”

    “洛爷,佩服佩服。”

    洛易轻笑:“你也进步真快啊,上午还是普通人的体魄,晚上就这么强了。”

    “还不得多亏你帮我成为初代疯血族。”吴终说道。

    洛易摆手:“不同灾异物搭配就会这样,有些看似鸡肋的特性结合在一起,保不齐就一飞冲天,只要组合够适配,变强那是嘎嘎的。”

    “主要是你的心灵护盾够顶啊……我也是初代,但没什么鬼用,随机刷精神病?赌不起。”

    “对了,你现在是二十倍吧?”

    吴终说道:“加持十九倍,算上我自己本身的体质,才是二十倍。”

    洛易颔首:“嗯,是这样的。按照现有国际标准体系,精神病只分为十九类。”

    “所谓初拥随机代价,就是在这十九种大类里面各选一个‘亚型’病种去随机,也就是随机库里最多只有十九种。”

    “当然,世上的精神病还有不少,但就得你自己去专门收集吸收了,不会出现在初拥随机库里。”

    吴终了然:“原来是这样,我就说精神病种类那么多,怎么才十九种。”

    洛易微笑:“这其实更好啊,这意味着初代疯血族,只要吸满这十九种,以后再刷都必然是重复的。”

    “继而,等于随便抓个人吸,都能回血。”

    吴终点头:“对,这更好。”

    他经历了上一战,他知道所谓‘重复只加血’的设定,才是更有用的。

    提升体魄,一般都是安全时期下,在各个精神病院物色适合自己的。

    而加血,则肯定是在危险环境下,生命垂危。

    锦上添花哪有雪中送炭值钱?

    之前的战斗吴终要有稳定补充生命力的吸病渠道,早给崖柏打趴下了,哪还会几次险死还生?

    洛易吸了吸口水说道:“疯血族最为人所羡慕的,不是什么增加体魄。”

    “那才能加几倍?你以为谁都有心灵抗拒类效应?”

    “最重要的是能活,生命力是最根本东西,无论是长生还是疗伤,都需要它,这才是疯血族的核心竞争力。”

    “而初代,则是最能体现疯血族效应强大之处的存在。”

    阳春砂忍不住插嘴:“普通疯血族能晋升为初代吗?”

    洛易白了一眼:“想多了,不可能的,你已经成为普通疯血族了,这就被定死了。”

    “哪怕初代将你剥夺,再重新初拥,也没有资格成为初代了。”

    “只有真正的‘初’拥者,才可以,抽奖机会就一次,还得是十三氏族的初代宝座有空位才行。”

    吴终舔了舔嘴唇:“同一个氏族还有什么效应吗?”

    洛易幽幽道:“有……初代若死了,他传下的那一支的所有普通疯血族,都得死。”

    此话一出,吴终震惊,阳春砂更是一个激灵。

    “啊?”阳春砂的效应是吴终传的,而吴终是初代。

    “也就是说,他死了,我也陪葬?”

    洛易点头:“除非他传出一个初代,自立门户,否则传播的所有普通疯血族,都属于他的氏族。”

    “与氏族长,同生共死。”

    吴终与阳春砂对视,他有点绷不住。

    而阳春砂哭丧着脸道:“我如果被剥夺效应,可以不陪葬吗?”

    “可以啊。”洛易表示肯定。

    吴终看着她:“你要我剥夺不?你若要我现在可以帮你吸掉。”

    “呃……”阳春砂沉默了。

    吴终笑了笑没再说话,阳春砂也不吱声了。

    她已经与吴终绑在一条绳上了,如今只不过绑得更紧。她知道的太多,夏恒不可能允许她脱离团队的。

    既如此,难道放弃疯血族效应,就不会死了?

    还不如就拿稳这份力量,全力地开发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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