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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21章 极品猎犬,细狗

    穿越第一课,抛弃所有礼教道德。

    越是乱世,越要为自己活着。

    将自己和至亲之人的命当命。

    除此之外。

    其他人的命都不是命。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处理狐皮上面的肉膜和脂肪,使用钝刀子一点点往下剔。

    通过草木灰反复揉搓皮面,吸收内部油渍和水分。

    古法硝制皮子,起码需要二十多天的时间。

    眼下留给曹德的时间,已经不足七天。

    想要在规定时间内硝制好一张上等皮子,势必要放弃古法炮制。

    用热硝技术替代传统的冷硝。

    顾名思义,使用温水浸泡处理兽皮。

    此法不但能大大提高处理速度,还能让皮子变得光滑柔软。

    吃了中午饭,曹德带上褡裢,背上箩筐出村去县城。

    冷水硝皮完全不用考虑温度对皮毛的影响,反观热硝技术,对于水温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

    购买制作古代版温度计的材料,成了曹德进城的目的之一。

    步行来到县城,曹德一头扎进生肉铺。

    分别购买三斤猪皮,四十斤白花花的猪肥膘,下水猪杂若干。

    “官军来了,快跑啊!!!”

    这边刚刚走出肉铺,只见街上鸡飞狗跳,沿街摆摊的乱作一团,争先恐后捡起地上的东西往旁边店铺里面走。

    “踏踏踏……”

    未等百姓们收拾好东西,不远处传来刺耳的马蹄声,一伙披甲跨马的兵士疾驰而来。

    “速速让开,误了军情满门抄斩!”

    骑兵们边冲边喊,吓得沿街百姓纷纷丢下东西往店铺里冲。

    曹德退回到肉铺,耳旁同时传来人的糁叫声。

    “嗷!”

    一名躲闪不及时的老人被马匹撞到,疼得他满地打滚。

    骑兵看也未看,径直冲了过去。

    “唉,作孽啊。”

    店中屠户低头剁肉,唏嘘道:“匪如梳,兵如篦,官如剃,我等小民百姓还有什么活头。”

    “胡屠,你这话说得忒不要脸了,谁不知道你胡家颇有家财,开了三代,手里的银钱没有一百两,也有八十两,天天都能吃上肉,你有什么活不下去。”

    进来避难的摊贩当中,有人与店主胡屠户认识,调侃胡屠户站着祸害不腰疼。

    能有店面,已经是中等人家。

    从事着杀猪宰羊的营生,每日必然少不了肉和油吃。

    “老子纵然有金山银山,乱兵流寇,山贼土匪一到,还不是人家东西!”

    胡屠户丢下剔骨刀指着门外乱象,必然是哪里又闹起了乱军,县里才会出现朝廷骑兵。

    骑兵口口声声说有重要军情,可见又是要县城提供粮草,资助官军平乱。

    小民百姓刮无可刮,倒霉还不是他们这种中等人家。

    “天高三尺,地薄七分,有朝一日刮干净我胡家的家业,老子也他娘去投匪。”

    “你不要命了!”

    熟人吓得连忙冲过去堵住胡屠的嘴巴。

    这话要是让官军听去,连人头带家业,都得归了官府。

    曹德微微点头。

    眼前这位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的胡屠,竟还有这等见识。

    天高三尺,可不就是地薄七分。

    至于为啥薄。

    全都进了官府老爷们的腰包。

    “汪汪汪……”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犬吠声。

    “胡屠户,某家给你送肉了。”

    说着,一名干瘦汉子牵着两条狗进了肉铺。

    “曹德!!!”

    前脚刚刚迈进门槛,干瘦汉子随即勃然大怒,骂骂咧咧道:“你这挨千刀的东西,老子到底走了什么霉运,怎么总能遇到你,晦气晦气。”

    “呵呵呵,这不是三哥嘛,三哥近日可好?小弟想你想得厉害。”

    见是孙三来了,曹德立马换上一副笑脸。

    不为别的。

    看中了地上的两只狗。

    布衣百姓难见胖子,就连猎狗也见不到几头肥的。

    稍微肥得一点的猎犬,统统进了曹德,孙三这类的泼皮肚子里。

    偷鸡摸狗说的就是他们这类人。

    而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泼皮无赖,偷狗属于必备技能。

    “哼!”

    孙三白了曹德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这厮一笑准没好事,告诉你,少打这两只狗的主意,这是胡屠户花五百文钱找我买的疾犬,用来看家护院。”

    “胡屠户,你可要小心点,这厮手脚不干净。”

    一招祸水东引,孙三自诩高明的转移矛盾。

    胡屠那可是天生力气的糙汉,一巴掌能把人打得满地找牙。

    “原来细狗在这年代叫疾犬。”

    曹德越看越眼热,两只狗都是上等的华夏细狗,传承了几千年的本土猎犬。

    神话故事里,二郎显圣真君的哮天犬就是细狗。

    胡屠户看了看曹德,又将目光看向地上的两只狗。

    家里开的是肉铺,自然少不了鸡鸣狗盗之徒夜间偷窃。

    哪怕县里的泼皮都知道,他胡屠户不是善茬。

    依旧挡不住行窃之人。

    县衙衙役是收钱办事,找他们抓贼,给出的孝敬比丢的肉还多。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索性养几条狗防贼。

    却没想。

    曹德似乎也看上了两条狗。

    “原来是有主之物,胡屠,看在我关顾你买卖份上,两条细……两条疾犬卖给我如何?”

    听闻名狗有主,曹德马上丢下孙三,满面笑容和胡屠户套交情。

    “每日离开我家肉铺买肉的人多了,老子是不是谁都要给面子!”

    胡屠户脸色一沉,顺势拿起案上剔骨刀。

    “胡屠,狗给你留下,我先走了。”

    孙三担心打起来溅自己一身血,直接脚底抹油开溜。

    “这样吧,我给你一贯,把它们卖给我如何?”

    曹德是真心喜欢两条疾犬。

    前世驻地毗邻城市训犬大队,曹德没少过去溜达。

    学了不少驯狗,养狗,观狗的本事。

    不夸张地说。

    只要给两条狗好好吃上一两个月,不用任何训练,绝对是捕猎的一把好手。

    细狗不适合充当工作犬。

    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身兼猎犬和护卫犬两层能力。

    既能看家护院,又能进山捕猎。

    性格忠诚,对陌生人十分警惕。

    拿出再多吃食,它也不会让陌生人靠近自己的领地。

    而且嗅觉灵敏,奔跑速度无与伦比。

    “胡屠,你这肉铺挺热闹啊,我们兄弟来了三四次,今天也该给个痛快话了。”

    气氛凝重之际,两名官差进了店里,其中一名衙役摊开手,似乎向胡屠户索要东西,另一名官差则是拔刀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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