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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摸金卸岭,两派合一

    翌日。

    几辆平时难得一见的小轿车,一路开到云家大门前。

    已经六十多岁的胡国华,手里牵着一个圆头圆脸的半大少年,缓缓从车里走了下来。

    胡国华面露感概,一晃眼他也从当年那个江阴城里面的点金先生,成为了港岛一代大亨,手下十几间公司,生意遍布全球。

    但他永远忘不了,以前在江阴城的那段时光。

    想到这,胡国华转头告诫孙子胡国庆。

    “国庆,等会见了你云爷爷,记得要有礼貌。”

    少年胡国庆点点头,嘴上不说,但心里却觉得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实在无聊透顶。

    要不是爷爷非要他过来,他还是更愿意待在港岛,心心念念的老夫子漫画最新一期还没看到呢。

    胡国华也没让手下跟着,就领着孙子进了云家。

    书房内,他让虎头虎脑的胡国庆给云霄下跪磕头。

    胡国庆看到云霄的面容,不由大为吃惊。

    只因为和他爷爷胡国华不同,眼前之人看上去明明才三十来岁的样子,根本不像是爷爷的同龄人。

    不过,胡国庆也不是普通人,从小在胡国华和陈玉楼的培养下长大,身兼卸岭摸金两派的秘法,知道这世界上有许多奇人异事,当即明白过来,爷爷口中的云爷爷,应该就是这样的奇人。

    云霄温和一笑,摸了摸胡国庆的脑袋,转头对胡国华称赞道:“这小子根骨不错,跟着陈把头学了卸岭绝技吧?”

    胡国华提及此事,脸上的得意之色就掩饰不住,笑着解释,胡国庆也是陈玉楼的弟子,跟着学了卸岭的秘法,以及摸金一派的寻龙诀和十六字风水秘术。

    而且他在五行八卦,易经风水这方面的天赋奇高,尽管才十四岁,其造诣已经超过了他这个亲爷爷。

    “家主,所以我想让国庆拜你为师,再学点东西。”

    “天赋的确不错,不过我不收徒,天明那小子倒是有收徒的想法,这样吧,你找时间把国庆送去厦州。”

    云天明是云霄三子二女里面,最得他真传的孩子,同时也是鹧鸪哨的弟子,无论是水魈六艺,还是搬山绝技,都已经修炼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

    这些年,云天明接管了云家在东南亚的一些产业,时不时就要去国外查探云家诅咒真相,剩下的时间大多都在厦州,和当初云霄收养的那些恨天国后裔一起,掌管着几座港口的古董贸易。

    所有南海一带的沉船宝货流入内地,都要经过他的手。

    “也好,这臭小子在港岛中学沾染了不少臭毛病,交给天明好好练一练,我也放心。”

    听到自家爷爷三言两语就把自己未来的去处决定了,胡国庆顿时小脸一垮。

    “不要啊爷爷,我不想离开你,再说有你和陈爷爷教的东西,足够我学了……”

    “哼,臭小子,这件事没得商量。”

    胡国庆心里哀叹不已,比起港岛的花花世界,六十年代初的内地自然是无聊乏味。

    不过他也知道,胡家大小事都是胡国华说了算,除非他肯去北方找自己老爹。

    但他老爹比起爷爷还要古板,即便肯收留他多半也是扔军营里面,估计比去厦州还要难受。

    思来想去,胡国庆只能唉声叹气,一脸的愁眉不展。

    转眼又是两天。

    这天,云霄带着黑背老六还有胡国华启程出发前往川省!

    胡国华只是顺路,准备去祭拜一下葬在南疆的师伯了尘。

    原本想带着孙子一起去,但考虑到四姑娘山的盗墓活动属于机密,也不想让小孙子掺和到这些大事上面来,就暂时把孙子胡国庆放在了云家,等他回来再带去夏州。

    但胡国华怎么也没料到,自家孙子和易潇潇,云天清混到了一起,胆大包天,趁着家里没什么大人,几人凑到一起偷偷溜出了家门。

    ……

    澜沧江下游。

    胡国庆奋力摇着船桨,气喘吁吁地问:“我说潇潇,你说的渡口到底还有多远啊!”

    “急什么,快了,就五六七八公里了。”

    江面上,三个半大的少年少女,正坐着一艘小木船,奋力划向远方。

    年轻人的友谊就是如此,来的快,去的也快。

    才不过短短几日,胡国庆就被易潇潇和云天清接纳,成了逃跑计划的一员。

    胡国庆本来就不想去夏州,加上易潇潇撺掇,还藏着一些想要施展本事,让所有人刮目相看的想法,所以胡国庆很简单就被说动,趁着家里没大人,跟着一起偷溜出来,准备悄悄去川省的四姑娘山!

    胡国庆头一次坐这种船,好奇驱使下,自告奉勇要掌舵。

    他在易潇潇的指点下,好不容易学会了划船,结果划了这么久,始终没有看到易潇潇说的渡口!

    胡国庆实在累的不行,当即把船桨一扔,气愤道:“我不干了,凭什么我划船,他能躺着啊……”

    躺在船尾的云天清懒懒睁开眼睛,语气平淡道:“凭我无所谓呗,我又不想去四姑娘山。”

    听到这话,胡国庆顿时一阵气苦。

    思考良久,他咬了咬牙,还是拿起船桨,奋力往前划。

    过了约莫大半个小时,一处延伸出江面的小渡口,终于出现在三人眼中。

    渡口前面停着一辆牛车,车旁守着一个老头。

    看到牛车,胡国庆双眼一亮,当即加快速度,将木船靠了过去。

    等木船到了渡口,三人下了船,易潇潇连忙从口袋里面拿出一些粮票交给老头。

    这老头是附近的农户,易潇潇提前谈好价钱,买下了他的牛车,约定在这个渡口交易。

    眼看牛车到手,胡国庆松了一口气,当即瘫在了车板上。

    这木板车是老头用来拉柴火的,偶尔也兼职拉些牛粪猪屎,味道自然不好闻。

    所以胡国庆刚躺下,就像是被烫着一样弹了起来。

    “好臭!”

    “废话,拉牛粪的车,味道能有多好。而且老爷子已经打扫过了!“

    胡国庆一脸无语道:“你就不能找一辆正经车,没有宾士,卡车也行啊!”

    “嘿,小少爷还挺挑,有牛车坐就不错了,哪来小汽车给你开。真开小汽车,不用半天时间,你就要被警察抓起来。”

    这是六十年代的内地,别说是小轿车,就算有辆自行车,都是难得的大件,能向邻里街坊炫耀好久的奢侈品。

    他们三个半大的少年少女,真要开着汽车上路,怕是当场就能被警察抓起来。

    胡国庆叹了一口气。

    他身上的小西装,小皮鞋早就换掉了,现在和云天清一样,都换上了一身普通的军绿色布衣服,除了皮肤白一点,看上去和普通乡下的少年没什么两样。

    虽然一眼还是能看出些问题,但总好过的前几天一副少爷打扮来得惹眼。

    胡国庆知道易潇潇说的是实话,只能捏着鼻子,找了个还算干净的位置半蹲着。

    转头再看去,却发现云天清早已经躺在车木板上呼呼大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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