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八年六月的边塞,风里裹着沙土和烽燧的余温。
从辽东到宣府,从大同到延绥,从宁夏到甘肃,数千里的边防线上,驿卒的马蹄声此起彼伏。
朝廷的登基诏书以六百里加急的速度,沿着驿道一路向西、向北,将那个十五岁少年皇帝的声音,传到了每一个边镇将领的案头。
“特召各藩屏王亲、各边镇总兵官、参将、游击将军,速赴京师朝贺,共议边务,以固邦畿。”
这道诏书,如同一块投入深潭的石头,在边关武将们的心中激起了大小不一的波澜。
绥德卫。
冯祯接到诏书的时候,正在偏头关的城墙上巡视。
六月的偏头关,黄河在脚下奔腾咆哮,对岸的蒙古草原在暮色中如同一片无边的墨海。风从西北方向吹来,带着戈壁特有的干热,吹得城头上的旌旗猎猎作响。
冯祯站在垛口后面,手扶着粗糙的砖石,目光穿过黄河,望向那片他守了半辈子的草原。
他是个沉默的人,三十七岁,中等身材,皮肤被塞外的风沙磨得粗糙黝黑,双手骨节粗大,虎口处是一层厚厚的老茧,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棉布直裰,外面罩着一副半旧的皮甲,甲片上的漆已经斑驳,但每一片都被擦得锃亮。
从卒伍起家的将领,都有这个习惯——惜物。
他不是什么名门之后,也没有什么显赫的家世。
他的父亲是绥德卫的一个普通军户,种了一辈子地,打了一辈子仗,死的时候连一副像样的棺材都买不起。
他记得父亲临终前拉着他的手说:“祯儿,咱家世世代代都是当兵的。你不必想别的,把刀磨快了,把仗打好了,对得起朝廷给的这份粮饷,就够了。”
父亲死后,他顶了缺,从一个普通的步卒开始,一刀一枪地往上爬。
他打过仗,受过伤,杀过人,也被人追杀过。他记得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手抖得连刀都握不稳,被老兵踢了一脚屁股:“兔崽子,怕什么?死了就死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他没死。
不但没死,还活了下来,而且活得越来越好。
他从步卒升到小旗,从小旗升到总旗,从总旗升到百户,从百户升到千户,从千户升到指挥佥事,一直升到如今——守备偏头关,署都指挥佥事。
每一步都是用命换来的。
他身上有大大小小十几处伤疤,最严重的一处在左肋,那是一支蒙古箭矢留下的。
箭拔出来的时候带出了一块肉,血流了一地,军医说再偏半寸就扎到心了。他在床上躺了三个月,好了之后又上了城墙,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此刻,他站在城墙上,手里捏着那封从京师送来的诏书。
“召边镇总兵官、参将、游击将军,速赴京师朝贺,共议边务。”
冯祯沉默了很长时间。
他身边的亲兵李二狗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的脸色,试探着问:“大人,咱们……去不去?”
冯祯没有回答,他的目光仍然停留在远处的草原上,那里有几缕炊烟袅袅升起,是蒙古人的营帐。
“二狗,”他终于开口了,声音沙哑而低沉,“你说,朝廷这个时候召边将入京,是什么意思?”
李二狗挠了挠头:“大人,小的哪知道朝廷的意思啊。不过既然是圣旨,不去就是抗旨,那可是要杀头的。”
冯祯轻轻笑了一声,那笑声里带着几分苦涩:“杀头?老子在边关打了二十年仗,脑袋早就别在裤腰带上了,还怕杀头?”
他顿了顿,又说:“我担心的不是这个。我是怕——咱们走了,这偏头关谁来守?”
李二狗愣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
冯祯转过身来,目光在城墙上扫过。
几个哨兵正站在垛口后面,警惕地望着远处的草原。他们都是跟了他多年的老兵,每个人的脸上都刻着风霜和疲惫,但眼神都亮得吓人。
“大人,”李二狗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小的听说,这次入京的不止咱们边将,还有各地的藩王。几十位王爷都要进京,这可是近百年没有过的事。大人,您说,这是不是要出大事了?”
冯祯的眉头微微皱起。
藩王入京。
这四个字,在他的脑海中激起了一阵不太舒服的感觉。
他不是读书人,不懂什么朝堂上的弯弯绕绕,但他打了二十年的仗,对危险的直觉比任何人都敏锐。
藩王入京,边将入京——这两件事凑在一起,怎么看都不寻常。
“二狗,”冯祯忽然开口,“你去把马喂了,再准备半个月的干粮。明天一早,咱们出发。”
李二狗一愣:“大人,您决定去了?”
冯祯点了点头:“去。朝廷有旨,不去就是抗旨。再说了——”
他顿了顿,目光重新投向远处的草原,声音低沉而坚定:“老子打了二十年仗,还从来没去过京师呢,去看看也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个近乎笑容的表情。
但那笑容里没有欢喜,只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像是一个习惯了在刀尖上行走的人,忽然被拉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心里既有不安,也有好奇。
李二狗应了一声,转身跑了。
冯祯重新转过身来,面朝北方。
暮色渐深,远处的草原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只有天边还剩下一抹淡淡的橘红色。黄河的水声在夜色中变得更加清晰,如同一头沉睡的巨兽在轻轻喘息。
他从腰间拔出佩刀,在月光下细细地端详。刀身修长,刃口锋利,刀背上刻着几个字——“绥德卫冯祯”。
这把刀跟了他十年,砍过蒙古人的脑袋,也砍过塞外的荆棘,刀柄上的缠绳已经磨得发亮,但刀身依然雪亮如新。
他将刀插回鞘中,转身走下城墙。
城墙上,哨兵们的身影在暮色中拉得很长,如同一排沉默的石像。远处的草原上,蒙古人的营帐里星星点点地亮起了火光。
明天,他就要离开这里了。
离开他守了五年的偏头关,离开他打了二十年的边防线,去往那个他从未去过的京师。
他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但他知道,无论是什么,他都不会退缩。
一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
......
固原。
曹雄接到诏书的时候,正在总兵府的签押房里批阅军报。
六月的固原,天气炎热,蝉鸣声从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上传来,吵得人心烦意乱。
曹雄穿着一件薄薄的绸衫,手里捏着一封从延绥送来的军报,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军报上说,蒙古小股骑兵最近在边墙附近频繁活动,似乎在试探明军的防线。
曹雄看完之后,在军报的末尾批了几个字——“严加防范,不得有误”,然后将它丢在一旁,拿起另一封。
他今年四十三岁,身材高大,面容方正,颌下蓄着一把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短须,皮肤比冯祯白得多,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很干净,看起来更像一个文官,而不是一个武将。
这种气质,和他的出身有关。
曹雄不是从卒伍爬上来的,他的家族在西安左卫经营了几代人,虽然不是什么显赫的世家大族,但在陕西军户中算是有些根基的。
他从小读过书,识得字,写得一手好字,这在武将中是很难得的。
他三十岁那年,靠着家族的推荐和自己在军中的表现,当上了指挥佥事。
之后一路升迁,弘治末年做到了延绥副总兵,署都指挥佥事。
他比冯祯聪明,也比冯祯圆滑。
他知道在军中光靠打仗是不够的,还要会做人。
所以他结交上官,笼络下属,逢年过节该送的礼一样不少,该说的话一句不多。
他在延绥镇的口碑不算好,也不算坏——说他好的人,说他“会办事”;说他不好的人,说他“太会办事”。
他也不在意,在他看来,打仗和做官是一样的道理——活着最重要。
活着才能升官,升了官才能有更大的权力,有了权力才能做更多的事。
但他也不是一个纯粹的投机者。
他懂军事,懂怎么带兵,懂怎么布阵。
弘治年间几次抵御蒙古入侵,他都立了功,虽然不是头功,但也不是可有可无的配角。
他的军功是实打实的,只是不如冯祯那么拼命罢了。
此刻,他手里拿着那封登基诏书,目光在“召边镇总兵官、参将、游击将军,速赴京师朝贺”这一行字上停留了很久。
“京师……”他低声重复了一遍,嘴角微微翘起。
他对京师并不陌生,弘治年间,他曾经两次入京述职,对朝堂上的那些人和事多少有些了解。
他知道内阁的那几位大学士是什么样的人,知道六部尚书各有什么样的脾气。
但这一次入京,和以往不一样。
以往入京述职,他是去汇报军务,是去走一个过场。
这一次,他是奉旨入京“共议边务”——这意味着他有资格在皇帝面前说话,有资格参与朝堂上的决策。
这是一个机会。
一个他等了很多年的机会。
“来人。”曹雄放下诏书,提高声音喊道。
门外值守的亲兵推门进来,抱拳道:“大人。”
“去,把孙先生请来。”
不多时,一个四十岁上下的文士走进了签押房。
此人是曹雄的幕僚孙礼,陕西华州人,举人出身,屡试不第,最终投到曹雄幕下做了师爷。
孙礼此人才思敏捷,心思缜密。曹雄能在延绥镇站稳脚跟,有一半的功劳要归功于他。
“大人,您找我?”孙礼拱手道。
曹雄将诏书递给他:“你看看这个。”
孙礼接过诏书,仔细看了一遍,眉头微微皱起。他看完之后,将诏书放回案上,沉吟片刻,说道:“大人,这道诏书不简单。”
“怎么个不简单法?”
“其一,召藩王入京,这是近百年未有之事。新帝登基之初便出此诏,要么是少年意气,要么是另有深意。其二,将藩王和边将混在一起召入京师,这更不寻常。”
“藩王是宗室,边将是外臣,这两拨人凑在一起,朝廷就不怕出事?”
曹雄点了点头:“你说得不错,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孙礼想了想,说道:“大人,依学生之见,这道诏书不可违抗。新帝登基,第一道诏书就被边将驳回,传出去对新帝的威望不利。大人应该奉诏入京,但入京之后——”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说:“大人需得谨言慎行,不可轻易表态,不可轻易站队。此次入京的边将不止大人一位,还有宣府、大同、辽东、甘肃的各路总兵官。让其他人先出头,大人静观其变即可。”
曹雄听完,沉默了片刻。
他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院子里那棵老槐树在阳光下投下一片浓荫,几只蝉趴在树干上,叫声此起彼伏。
“静观其变?”曹雄忽然轻轻笑了一声,“孙先生,你说得对。”
他顿了顿,又说:“但我也不能什么都不做。你替我拟一份奏疏,就说臣曹雄感念皇恩,不日将启程入京朝贺。措辞要恭敬,但不要太过谄媚。”
孙礼拱手道:“学生明白。”
曹雄点了点头,重新坐回椅子上,端起桌上的茶碗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他却不以为意,目光穿过窗户,望向远处的天际。
京师。
那个他曾经去过两次的地方。
这一次再去,和以往完全不同。
以往他只是一个边镇的副总兵,在朝堂上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这一次,他是奉旨入京的边将,是有资格在皇帝面前说话的人。
他不知道这一次入京会给他带来什么,但他知道,这一定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要么飞黄腾达,要么万劫不复。
没有第三条路。
他深吸一口气,将茶碗放下,站起身来,走到墙边,摘下挂在墙上的佩剑。
剑鞘是乌木的,上面镶嵌着银丝,做工精美。他将剑系在腰间,在铜镜前照了照,满意地点了点头。
“来人。”
门外值守的亲兵推门进来。
“去,把马喂了,再准备十天的干粮。后天一早,我出发去京师。”
亲兵抱拳应了一声,转身跑了出去。
......
宁夏。
仇钺接到诏书的时候,正在校场上操练士兵。
六月的宁夏,日头毒辣得像要把大地烤焦。
校场上黄土飞扬,三百多个士兵排成整齐的方阵,手持长矛,随着鼓点的节奏,一遍又一遍地练习着刺杀的姿势。
仇钺站在将台上,手里握着一面小红旗,目光如炬,扫过每一个士兵的动作。
他今年四十岁,身材魁梧,虎背熊腰,一张国字脸上写满了刚毅和果决,皮肤被塞外的烈日晒得黝黑发亮,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像是两颗打磨过的黑曜石。
他的穿着和冯祯、曹雄都不一样。
冯祯穿的是洗得发白的棉布直裰和半旧的皮甲,曹雄穿的是薄绸衫和绣花的官服,而仇钺穿的是一身粗布短打,袖口挽到肘部,露出两条筋肉虬结的手臂。
他的腰间系着一条牛皮腰带,上面挂着一柄短刀,刀鞘是铁制的,已经被磨得发亮。
这种打扮,和他的人生经历有关。
仇钺不是军户出身,也不是世家子弟。
他最初只是一个佣兵——在宁夏总兵府里当雇佣兵的那种。
所谓佣兵,就是没有编制、没有军饷、全靠打仗分战利品过活的人。
他们是最底层的人,比军户还不如。军户至少还有一份粮饷,有朝廷的保障,而佣兵什么都没有。他们只有一条命和一把刀,靠卖命吃饭。
仇钺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知道自己是宁夏本地人,从小在军营里混饭吃。
他给老兵们擦过靴子,给军官们牵过马,在厨房里帮过厨,在战场上捡过死人的东西。他什么都干过,什么都吃过,什么都见过。
他学会了一身本事——骑马、射箭、使刀、布阵、追踪、设伏。这些本事不是谁教他的,是他自己在战场上一点一点学来的。
他见过太多人死在他面前,也见过太多人在他面前死。他知道怎么活着,知道怎么在战场上活着。
弘治十四年,他的人生发生了一个巨大的转折。
那一年,宁夏都指挥佥事仇理去世,没有儿子。按照明朝的制度,军官的世袭职位可以由亲属继承,但仇理没有亲属。
于是,宁夏总兵府的官员们经过一番商议,决定找一个“替身”——让一个和仇理同姓的人冒充他的儿子,继承他的职位。
他们选中了仇钺。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选中他,也许是因为他也姓仇,也许是因为他能打,也许是因为他够聪明,也许只是因为他是最合适的人选。
不管是什么原因,仇钺从一个佣兵,一夜之间变成了宁夏前卫指挥同知——从军的正五品武官。
他冒了仇理的名字,冒了仇理的籍贯,冒了仇理的家族。
从此以后,他不再是那个无父无母的佣兵,而是“江都仇氏”的后人,是指挥同知仇理的儿子。
这件事在宁夏军中不是什么秘密,但也没有人提起。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仇钺有这个本事。他不靠家世,不靠关系,只靠自己的本事,就能在这个位置上坐得稳稳当当。
弘治十四年,他在石沟之战中为先锋,斩杀一人,升指挥使。
弘治十八年,他在红寺之战中斩首六级,进升都指挥佥事。
每一次升迁,都是用命换来的。
此刻,他站在将台上,手里的红旗猛地一挥,鼓点骤停。三百个士兵同时收矛立正,动作整齐划一,没有一个人出错。
“好!”仇钺大声说道,声音洪亮得像打雷,“今天练得不错。都下去歇着吧,明天继续。”
士兵们齐声应了一声,散开了。
仇钺从将台上跳下来,接过亲兵递来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就在这时,一个驿卒匆匆跑来,双手捧着一封诏书:“仇大人,京师来的诏书。”
仇钺接过诏书,展开来看。
“召边镇总兵官、参将、游击将军,速赴京师朝贺,共议边务。”
仇钺看完,沉默了。
他没有像冯祯那样沉思,也没有像曹雄那样盘算。他只是沉默,沉默得像一块石头。
“大人,”亲兵小心翼翼地问,“咱们去不去?”
仇钺没有回答,而是转身走向校场边上的一棵老槐树,在树荫下坐了下来。他靠在树干上,闭上眼睛,似乎在想着什么。
亲兵不敢打扰,站在一旁等着。
过了很久,仇钺才睁开眼睛,目光平静如水。
“去。”他说,声音不大,但很坚定,“当然去。”
他顿了顿,又说:“我这一辈子,从佣兵做到指挥佥事,靠的是朝廷的恩典。现在朝廷有召,我怎么能不去?”
亲兵犹豫了一下,说道:“大人,小的听说,这次入京的边将不少。宣府、大同、辽东、甘肃的都去。大人您去了,万一……”
“万一什么?”仇钺看了他一眼,“万一有人害我?”
亲兵不敢说话了。
仇钺轻轻笑了一声,那笑声里带着几分嘲讽,也带着几分了然:“我仇钺这条命,是从死人堆里捡回来的。我什么都不怕,就怕没仗打。”
他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目光穿过校场,望向远处的贺兰山。山峦在夏日的热浪中微微扭曲,如同一道黑色的屏障,横亘在天际线上。
“去准备吧,”他对亲兵说,“明天一早出发。”
亲兵应了一声,转身跑了。
仇钺一个人站在校场上,沉默了很久。
他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自己小时候在军营里混饭吃,被人当狗一样使唤的日子。
想起自己第一次上战场,吓得尿了裤子,被老兵一脚踹翻在地的日子。
想起自己第一次杀人,刀砍在对方脖子上,血喷了一脸,手抖得握不住刀的日子。
想起自己被选中冒充仇理的儿子,一夜之间从一个佣兵变成指挥同知,所有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他的日子。
想起自己在石沟之战中冲锋陷阵,刀砍断了三把,身上中了五箭,最后还活着走回来的日子。
想起自己在红寺之战中斩首六级,进升都指挥佥事,宁夏总兵亲自给他敬酒的日子。
他这一辈子,从最底层爬上来,靠的不是家世,不是关系,不是运气,而是自己的本事和命。
现在,他要离开这里,去往那个他从未去过的京师。
他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但他知道,无论是什么,他都能扛住。
一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一个从佣兵做到指挥佥事的人,还有什么扛不住的?
他从腰间拔出那柄短刀,在阳光下细细地端详。刀身不长,但很厚实,刃口锋利,刀柄上缠着牛皮绳,已经被汗水浸得发黑。
这把刀跟了他十几年,砍过蒙古人的脑袋,也砍过塞外的荆棘,是他最忠实的朋友。
他将刀插回鞘中,大步走向营房。
身后,校场上空无一人,只有黄土在风中飞扬。
......
张祐接到诏书的时候,正在广州右卫的官署里读书。
六月的广州,潮湿闷热,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海腥味。官署的后院里种着几株荔枝树,红彤彤的果实挂满枝头,压得树枝弯下了腰。
张祐坐在书桌前,手里捧着一本《孙子兵法》,正读到“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这一句。他今年刚刚二十岁出头,面容清秀,皮肤白皙,和冯祯、仇钺这些边关将领截然不同。
他穿着一件月白色的道袍,腰系丝绦,脚穿布鞋,看起来更像一个读书人,而不是一个指挥使。
这种气质,和他的家世有关。
张祐出身世袭军户,祖上几代人都是广州右卫的军官。他的父亲张瑛,做过广州右卫指挥同知,在军中颇有威望。
而他是家中的长子,从小就聪明好学,父亲请了最好的先生教他读书。
他八岁开蒙,十二岁读完四书五经,十五岁就能写出让人称赞的文章。他的先生曾经对人说:“此子若走科举之路,中进士如探囊取物。”
但他是军户子弟,世袭的军职摆在那里,他没有选择。
弘治年间,他的父亲去世,他继承了世袭的职位,成为广州右卫指挥使。那一年,他只有十九岁。
十九岁的指挥使,在军中算是很年轻的了。但没有人敢小看他——因为他不是那种只会读书的书呆子。
同年,广西、广东交界处的瑶族、僮族发生叛乱,总督潘蕃率军征讨。张祐奉命随军出征,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
在攻打南海寇禤元祖的战斗中,张祐身先士卒,率先登上城楼,立下了头功。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年轻人,打起仗来比谁都拼命。
从那以后,张祐在军中站稳了脚跟。
他和其他武将不同,他不喝酒,不赌博,不逛窑子,不打骂士兵。
他的业余时间都用来读书——行军的时候,马背上驮着书箱;驻扎的时候,帐篷里点着油灯。
他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找当地的读书人聊天,切磋学问。
有人说他装模作样,有人说他附庸风雅。
他听了也不生气,只是微微一笑:“读书是我的爱好,和你们喜欢喝酒一样,有什么好奇怪的?”
此刻,他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那封登基诏书,已经看了好几遍。
“召藩王入京,召边将入京……”他低声念着,眉头微微皱起。
他放下诏书,从书架上取下一本《资治通鉴》,翻到唐朝卷,找到了一段话——
“凡天子之威,不在兵甲之多,而在权术之精。权术者,制衡之术也。以甲制乙,以乙制丙,则天下莫敢不从。”
他看了很久,然后轻轻合上书,闭上了眼睛。
藩王入京,边将入京——新帝刚登基就做这两件事,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在广州虽然远离京师,但对朝堂上的事并非一无所知。他知道内阁的那几位大学士是什么样的人,知道六部尚书各有什么样的心思。
新帝今年才十五岁,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要面对朝堂上那些老谋深算的文官,要面对全国各地虎视眈眈的藩王,要面对边关外随时可能南侵的蒙古人。
他需要帮手。
藩王是宗室,比文官可靠;边将手里有兵,比文官有用。
把这两拨人召到京师,名义上是“朝贺”和“议边”,实际上……是给自己壮声势?
张祐睁开眼睛,嘴角微微翘起。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十五岁的小皇帝,比他想象的还要聪明。
他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窗外的荔枝树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几只麻雀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叽叽喳喳地叫着。
他想起了自己十九岁那年,第一次上战场的情景。那时候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往前冲,只知道杀人。现在他懂了——打仗和做官是一样的道理,光靠勇猛是不够的,还要有脑子。
“来人。”
门外值守的亲兵推门进来。
“去准备一下,明天一早,我出发去京师。”
亲兵点了点头,转身跑了出去安排。
张祐重新坐回书桌前,拿起那本《孙子兵法》,翻到他之前读到的那一页,继续看了起来。
但他没有真的看进去。
他的脑海中一直在想着那个坐在京师龙椅上的少年皇帝。
十五岁。
和他当年继承指挥使职位的时候差不多大。
他当年十九岁,就已经觉得压力很大了。那个十五岁的孩子,要面对的是整个天下,是朝堂上那些老谋深算的文官,是全国各地虎视眈眈的藩王,是边关外随时可能南侵的蒙古人。
他能扛得住吗?
张祐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新帝,需要人帮他。
而他张祐,愿意成为那个帮他的人。
不是因为忠诚,不是因为责任,而是因为——他是一个武将。武将的使命,就是保家卫国,就是守护这个天下。
如果皇帝需要他,他就去。
就这么简单。
他提起笔来,在一张空白的纸上写下了一行字——
“臣张祐,奉诏入京。”
写完之后,他将那张纸折好,塞进信封,叫来一个亲兵,让他送去驿站。
然后他站起身来,走到书柜前,从里面取出几本书,放进一个布包里。有《孙子兵法》,有《资治通鉴》,还有一本《大学衍义》。
他把布包系好,挂在腰间,大步走出书房。
身后,荔枝树的枝叶在风中沙沙作响,红彤彤的果实沉甸甸地坠在枝头,像是无数个小灯笼。
......
延绥。
时源接到诏书的时候,正在榆林卫的校场上练箭。
六月的榆林,风沙漫天,太阳被沙尘遮去了大半,只剩下一个模糊的白圈挂在天上。
时源站在校场上,手里握着一张三石硬弓,目光如鹰,瞄准了百步之外的靶心。
弓弦响处,一支羽箭破空而出,正中靶心,箭尾还在微微颤动。
“好!”周围观战的士兵齐声喝彩。
时源微微一笑,又抽出一支箭,搭在弦上,拉满弓,又是一箭。这一箭比第一箭更快,更准,正中第一支箭的箭尾,将它劈成了两半。
校场上响起了一片惊叹声。
时源今年二十六岁,身材修长,面容英俊,一双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直,嘴唇微微抿着,透着一股年轻人的锐气。
他的穿着和其他武将都不一样——他穿着一件崭新的锁子甲,甲片是精铁打造的,在昏暗的光线中泛着冷冽的银光。腰间挂着一柄长剑,剑鞘是鲨鱼皮的,上面镶嵌着银丝,做工精美。
这种打扮,和他的家世有关。
时源的祖籍是河南汜水县,但他的家族很早就迁到了榆林。他的族兄时清,天顺年间在榆林卫当百户,在一次战斗中阵亡,朝廷例升为指挥佥事。
时清没有儿子,他的职位由族弟时演继承。时演在成化十一年病故,也没有儿子。于是,时演的位置传给了他的弟弟——时源。
时源不是普通的大老粗武将,他小时候读过书,在榆林卫的武学里学过兵法、韬略、阵法。他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武学生出身,和那些从卒伍爬上来的将领完全不同。
他在武学里成绩优异,弓马娴熟,兵法韬略也学得很好。毕业之后,他以舍人的身份进入军中,凭借战功和家族的背景,一路升迁。
弘治十四年,他升任榆林卫指挥使。那一年,他只有二十二岁。
他是延绥镇最年轻的指挥使,也是最有前途的年轻将领之一。
此刻,他将弓递给身边的亲兵,接过驿卒送来的诏书,展开来看。
他识字,而且读得很好。诏书上的每一个字他都认识,每一句话的意思他都明白。
“召边镇总兵官、参将、游击将军,速赴京师朝贺,共议边务。”
他看完之后,沉默了片刻,然后轻轻笑了一声。
“有意思,”他说,“新帝要见我们了。”
他身边的亲兵队长王虎是个粗豪的汉子,挠了挠头,问道:“大人,新帝见咱们做什么?咱们又不是文官,不会写文章,不会拍马屁,见了面说什么?”
时源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翘起:“谁说武将就不会说话了?在朝堂上说话,不一定非要写文章、拍马屁。只要你说的是实话,说的是有用的话,皇帝就会听。”
王虎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时源将诏书折好,塞进怀里,转身走向营房。
他的脚步很快,比平时快了很多,暴露了他内心的激动。
对他来说,入京朝贺不仅是一个任务,更是一个机会。
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
他要让朝堂上的那些人知道,延绥镇有一个叫时源的年轻将领,弓马娴熟,兵法精通,能打仗,会做人,是一个可用之才。
他要让皇帝知道,他时源不是那种只会吃老本的世家子弟,而是一个有真本事的人。
他回到营房,从柜子里取出一套崭新的官服,在铜镜前比了比。
这是他的指挥使官服,大红色的绸缎,上面绣着飞鱼纹样,是朝廷发给他的。他一直没舍得穿,压在柜子里好几年了。
这一次入京,他要穿上它。
“来人,”他提高声音喊道,“去把马喂了,再准备十天的干粮。明天一早,我出发去京师。”
门外值守的亲兵应了一声,转身跑了。
......
宣府。
张俊接到诏书的时候,正在总兵府的议事厅里和几个参将商议军务。
张俊是宣府镇的总兵官,在边关诸将中资历最老,威望最高。他今年五十六岁,身材高大,面容刚毅,满头白发,但腰板挺得笔直,目光如炬。
他打了四十年的仗,从一个小兵做起,一路升到总兵官,历经成化、弘治两朝,是边关诸将中的“老大哥”。
弘治年间,蒙古小王子多次犯边,都是张俊率军抵御。
他虽然年纪大了,但打起仗来比年轻人还拼命。弘治十四年的红盐池之战,他率军追击蒙古骑兵三百里,斩首二百余级,威震塞外。
此刻,他坐在议事厅的主位上,手里捏着那封登基诏书,沉默了很久。
议事厅里坐着四个参将,都看着他,没有人敢说话。
过了很久,张俊才开口了。他的声音沙哑而低沉,带着一种历经沧桑的厚重感:“召边将入京……这是多少年没有过的事了。”
他顿了顿,又说:“老夫打了一辈子仗,还从来没有被皇帝召见过呢。”
一个参将小心翼翼地问:“大人,那咱们去不去?”
张俊看了他一眼,哈哈大笑起来:“不去?不去就是抗旨。抗旨是要杀头的。老夫活到五十六岁,还想多活几年呢。”
他站起身来,负手走到窗前,望着窗外的天空。
宣府的天空比别处低,云层压得很低,仿佛伸手就能够到。
“去,”他说,“当然要去。不但要去,还要风风光光地去。”
他转过身来,看着四个参将,目光如炬:“你们几个,跟我一起去。”
四个参将面面相觑,其中一个试探着问:“大人,咱们都去?那宣府谁来守?”
张俊摆了摆手:“不用担心。现在是六月,蒙古人不会在这个时候南侵。再说了,老夫又不是不回来了。去京师朝贺,最多一两个月就回来了。”
他顿了顿,又说:“这次入京,对咱们宣府镇来说,是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参将问道。
张俊微微一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你们想想,新帝登基,召边将入京议边。这是不是说明,新帝重视边防?”
四个参将纷纷点头。
“新帝重视边防,就一定会重用边将。咱们宣府镇是九边重镇之首,是京师的北大门。如果新帝要用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咱们。”
他顿了顿,又说:“所以,这次入京,咱们要让新帝知道,宣府镇有一支能打仗的军队,有一群能打仗的将领。咱们不是吃干饭的。”
四个参将听得热血沸腾,纷纷抱拳道:“大人说得对!咱们听大人的!”
张俊点了点头,重新坐回椅子上,端起桌上的茶碗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他却浑然不觉。
他的目光穿过议事厅的大门,望向远处的天际。那个方向,是京师的方向。
“京师,”他低声说,“老夫来了。”
......
大同。
王玺接到诏书的时候,正在大同城外的军营里巡视。
王玺是大同镇的总兵官,今年四十八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他是将门出身,父亲和祖父都是大同镇的将领,他从小在军营里长大,对军事有着天然的敏感。
他在弘治年间多次抵御蒙古入侵,战功赫赫,在大同镇威望极高。他和张俊不一样——张俊是打出来的威望,他既有战功,又有家世,两者兼具。
此刻,他站在军营里,手里拿着诏书,眉头微微皱起。
“召边将入京……”他低声重复了一遍,目光变得深邃起来。
他回到总兵府,把几个心腹将领叫来,关上门,商量了很久。
“大人,”一个参将问道,“新帝召咱们入京,到底是什么意图?”
王玺沉吟片刻,缓缓说道:“新帝刚登基,召边将入京议边,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弘治年间也有过先例。咱们不必多想,只管奉诏入京就是。”
几个将领纷纷点头。
王玺站起身来,走到墙边,摘下挂在墙上的佩剑,系在腰间。
“去准备吧,”他说,“后天一早,我出发去京师。”
......
与此同时,从辽东、蓟州、大同、太原等各个边镇,也有无数的将领在赶往京师的路上。
辽东总兵官韩辅带着三十名亲卫,从辽阳出发,沿着辽西走廊一路向南。
蓟镇总兵官刘晖带着四十名亲卫,从密云出发,沿着长城内侧的官道向西。
大同总兵官张安带着五十名亲卫,从大同出发,经过阳和、蔚州、飞狐口,一路向东南。
......
这些人,有的认识,有的素未谋面;有的功勋卓著,有的默默无闻;有的年过半百,有的正当壮年。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边将。
他们是守护大明边疆的人,是在风沙和血火中摸爬滚打出来的人,是那些文官口中“粗鄙不文”的武夫。
而现在,他们都在赶往京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