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偏厅的灯光昏黄,壁灯只开了最暗的一档,暖黄色的光晕笼在墙角。
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外面的喧闹声被过滤得只剩模糊的嗡鸣。
叶霆轩侧身坐在床边,林琤已经睡着了。
小男孩蜷在被子中央,一只小手攥着被角,另一只手抱着一个毛绒兔子,呼吸均匀而绵长,小脸埋在枕头里,半边嘴唇微微嘟着。
叶霆轩伸手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盖住孩子露在外面的肩膀,动作极轻极慢,怕惊扰了他。
他看了林琤几秒,目光从孩子的眉眼移到鼻梁,再到微微抿着的小嘴,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
笑容淡淡的,带着一种连他自己都未必察觉的柔软。
然后他站起来,转身走向旁边的小暗室。
暗室的门半掩着,门缝里透出一线微弱的光。
他推开门的动作很轻,但门轴还是发出了一声细响。
他侧身走进去,顺手将门带上。
这是一间用作休憩的小房间,窄而长,靠墙摆着一张深棕色的皮沙发,对面是一张茶几,上面搁着一盏没开的台灯。
空气里浮着一层淡淡的灰尘味,混着皮革的气息。
林明月已经坐在沙发上。
她脱了鞋,光脚踩在地毯上,脚趾涂着暗红色的甲油,在昏暗中显得格外醒目,与她今日的装扮相比显得违和。
她的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身体微微后仰靠在沙发背上,一只手撑在扶手上,另一只手垂在身侧。
叶霆轩进来的时候,她连眼皮都没抬。
“跪下。”
轻描淡写的一句,但这两个字是命令。
冷冽的、不容置疑的命令。
叶霆轩的脚步顿了一下。
然后,他缓缓弯下膝盖,跪在了地毯上。
动作很慢,但没有任何迟疑。
膝盖触地的时候没有发出声响,地上铺了波斯羊毛地毯,很柔软。
林明月这时候才慢慢抬起眼睫,目光落在他的脸上。
她的眼尾微微上挑,慢慢脱下另一只脚上的鞋,脚尖点在地毯上,然后抬起脚,用脚趾轻轻抵住叶霆轩的下巴,往上抬了抬。
她的脚很白,脚踝纤细,指甲修得整齐。
脚趾抵着他下颌线的时候,力道不轻不重,刚好让他抬起头来。
“知道自己错在哪吗?”她问。
叶霆轩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的目光从她的脚踝顺着小腿往上,最后落在她脸上,那目光没有屈辱,有的只是一种深沉的、近乎虔诚的痴迷。
“抱歉,”他说,声音比平时低沉,带着一丝沙哑,“我以后不会了。”
“我跟你说过,以后在外面不要叫我月月,离我远点儿!”
林明月收回脚,身子往前倾,两只手撑在膝盖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长发从肩膀两侧垂下来,在脸侧晃了晃,“你的胆子越发大了!”
她冷笑了一声,轻蔑道:“要不是你跟你大哥长得有几分相似,我都懒得搭理你。腻腻歪歪的,看着烦死了。”
是啊,要不是叶玄对她毫无感觉,她也不会退而求其次,找个替身打发时间,本以为是个好掌控的文青。
没想到文青更难缠!
叶霆轩跪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的手垂在身侧,他仰着脸看她,目光从她的眉眼一路描摹到嘴唇,像在看一幅永远看不腻的画。
“好的,月月。”他说。
明明她说的是“不要叫我月月”,可他还是叫了。
是挑衅,也是挑逗。
他缓缓抬起双手,捧起她垂在沙发边缘的脚,贴在自己的脸颊上。
她的脚很凉,他的脸很热,冰与火贴在一起的那一瞬,他微微闭了一下眼睛,睫毛颤了颤。
“主人爱小狗,”他的声音轻得像呓语,嘴唇贴着她的脚背,一字一句地说,“小狗永远爱主人。”
林明月的表情在这一瞬间没有变软,反而更冷了。
她的眉头微微拧了一下,眼睛里闪过一丝她自己都说不清的烦躁。
她猛地抽回脚,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跪在地上的男人。
然后她伸出手,掐住了他的脖子。
她的力气并不大,这种程度,只是令叶霆轩的脑神经变得更加活跃,他几乎要喊出声了。
她那纤白手指卡在他喉结两侧,能感觉到他吞咽时肌肉的收缩,能感觉到他脉搏的跳动。
却感觉不到他的爱意吗?
真是令人伤心呐!
三年的日日夜夜,靠着一张张机票积攒起来的情爱时光,在她那里,都不如继承权重要吗?
而继承权,恰恰是他没有的东西。
“我告诉你,”她一字一顿地说,
“我这次回来,是要当林太太的。
永远不会和你一个大学教授有什么牵扯。
你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她的手指收紧了一点。
叶霆轩没有挣扎,甚至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他的脖颈在她掌心里微微仰着,露出喉结和锁骨之间的那一片皮肤。
他的嘴角甚至往上弯了弯,弯出一个带着几分沉醉的笑。
“我不是癞蛤蟆,”他的声音因为脖颈被掐而变得有些闷,但吐字依然清晰,“我是主人的狗。到死,都是主人的狗。”
他说“到死”两个字的时候,语气愉悦,满眼都是令人后背发凉的满足。
林明月盯着他看了两秒,然后松开手,退后一步,重新坐回沙发上。
她低头看着自己被掐红的手指,指尖还残留着他皮肤的温度。
他那张脸——那张和叶玄有几分相似的脸——她心里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情绪。
她讨厌叶霆轩的卑微,但正是这份卑微让她觉得安全。
叶玄永远不会跪在她面前,永远不会用这种眼神看她。
而叶霆轩会。
他什么都愿意。
她收回脚,伸手拨了一下垂落在肩头的长发,动作优雅,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
话没说完。
身前贴上来一股温热。
叶霆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了起来,靠近她,但那个距离已经近到让她能闻到他衬衫上的香氛味道。
“主人……”他的声音贴着她的耳廓响起来,气息拂过她的耳垂,带起一阵酥麻,“小狗忍不住了。”
痛苦夹杂着愉悦的扭动。
贪恋一点点,一点点就够了。
可是,一点点怎么会够呢?
他的爱意就像太阳东升西落一般,源源不断,日日更新。
叶霆轩抓住自己的衬衫下摆,猛地往两边一扯,扣子崩开,崩飞了一颗,叮当一声弹到墙角。
他的胸膛暴露在昏黄的灯光下,锁骨下方有一道浅浅的红痕,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爱意的延伸。
林明月抬头看了他一眼。
看着那张酷似叶玄的脸,此刻头发凌乱,额角有汗,眼睛闭着,睫毛微微颤动,嘴唇因为用力而有些充血发红。
她的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恨意。
不是恨叶霆轩。
是恨叶玄。
以她的美貌,以她的身材,任凭哪个男人不动心?
可叶玄,偏偏只是把她当妹妹!
谁要做妹妹?
她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做妹妹!
她的手指慢慢攥紧,指甲掐进掌心里,疼得她反而清醒了几分。
论才华,论头脑,她那两个兄弟哪一点比得上她?
特别是她那个大哥,就因为是男人,所以有继承权。
娶个老婆,生不出孩子,爹妈也不肯分她一点股权!
凭什么?
她咬了咬牙,下颌线绷得紧紧的,喉头微微哽了一下,但很快又被她咽了回去。
她要让所有人知道,她也能传宗接代,也有本事继承林家的产业。
她垂眼,任由一室旖旎蔓延。
片刻的欢愉终止,该到寿星开席的时间了。
“把衣服穿好。”她说,声音已经恢复了那种淡淡的、不带情绪的语调,“你先出去,别让人看见。”
叶霆轩收拾停当之后,他站在镜子前看了一眼自己。
镜子里的男人,除了衬衫少了一颗扣子,几乎看不出任何异样。
但他的眼神和平时不一样——那里面多了一种餍足之后的慵懒,像是吃饱了的野兽,收起獠牙,蛰伏在阴影里。
他走到门口,手搭上门把手,没有回头。
“再见,林小姐。”他轻声说。
“滚。”
他没有生气,嘴角弯了弯,拉开门走了出去。
暗室里安静下来。
林明月独自坐在沙发上,低头看着自己裙摆上那些被攥出的褶皱,伸出手,慢慢地、一下一下地抚平。
动作很慢,很认真。
褶皱被抚平了。
但那些看不见的褶皱,永远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