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去死!都去死!”
皮肤赤红头上长角的怪人显然并非正常人类,因为人类做不到口吐烈焰,更不会满身缝合线,活像是顽童手工缝制的破布娃娃。
最离谱的是怪人的脑壳,那一整圈订书机一样的钢钉,让人一眼就能知道对方遭遇了什么,同时也担心他动作这么大,会不会晃掉自己的脑壳。
不过如此模样,难怪一出现就愤怒到近乎失去理智,张嘴就将附近十几辆车点燃,并且还在不断的破坏眼前的一切。
周围的纽约人虽然不知道眼前的怪人是从哪个秘密实验室中逃出来的,却不约而同以熟练到让人心疼的方式开始弯腰逃窜。
别管是夹着公文包的脆皮上班族,还是拎着皮包踩着高跟的花瓶淑女,就连年龄大到需要穿尿不湿的老人,也是一个个小碎步迈的既轻又快,跑起来一溜烟,并且丝毫不带迟疑的。
唯独几个没见识的外地人跟游客待在原地惊声尖叫,当地人顿时鄙视的看了他们一眼,然后迅速远离这些招灾惹祸的尖叫鸡,同时庆幸有对方帮忙拖延时间,增加了他们的存活率。
果不其然,被尖叫声吸引过来的怪人一口烈火就喷出两个到处乱跑的火人,然后手撕脚踩灭了剩下几个,而那些闷头跑路的纽约本地人早就转过街角,该上班的上班,该赶时间的赶时间,该叫出租车的叫出租车,顺便跟隔着三百米布置防线的警察比个中指,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仿佛已经成为日常的一部分。
事实上没办法不适应,在那场大战爆发之前,纽约的犯罪率就高到能不立案就不立案,所有失踪都非犯罪案件,尽可能的排除在统计之外,否则数据根本没法看。
大战过后,纽约的犯罪率不是提高了百分之多少,而是增加了几个零。
好处是,暴增的犯罪率与当地枪械的销售直接挂钩,犯罪率有多高,购枪者就有多少。
甚至有议员提案,在繁华的街头设置紧急购枪处,就是弄个跟自动贩卖机一样的东西,可以直接刷卡购买里面满弹的枪械,用来在紧急时刻保护自己。
当然,价格要贵一些,也就几倍的价格,所以日常备枪才是最合算的。
但是随身携带枪支往往意味着会遭受犯罪者更为直接的伤害,所以除非对自己的美式居合有足够的信心,否则还是带点零钱更加安全一些。
这迫使纽约人出门必须带上零钱跟小雨伞,同时尽量避免去偏僻的地方。
若是不幸遇到麻烦,就只能乖乖掏钱,若是对方胃口好,还不嫌弃你有痔疮,就轮到多油型号的小雨伞出马了,毕竟当甜甜圈灌泡芙总比没命好。
虽然日子苦了点累了点,时不时还要去肛肠科打补丁,但是多少还能维持正常的生活,可满纽约随机刷新的怪人却让人难以忍受了。
下水道,办公楼,废弃工厂,谁也不知道会从哪个角落冒出一些喷火放电力大无穷的怪人。
纽约人不是傻子,自然看得出这些怪人都是可悲的实验品,也许在此之前跟他们一样,都是为生活忙碌的普通人。
可变成怪物后,立刻烧杀抢掠,给他们带来巨大的麻烦。
最让他们无法忍受的是,就是不知道这些怪人是属于官方还是资本。
而这也是他们多番抗议索要赔偿,却总是无功而返的原因,因为没人承认,没人承认自然就没有赔偿,导致纽约人对此厌恶至极,却只能无奈接受现实。
问题是人能躲,车子房子可没长腿,一旦不幸被波及,保险一毛没有,贷款却照交不误,不交,直接信用破产,搜刮你一切财物,人再送到隔离区自生自灭。
早就有专门的赏金猎人处理这类事件,他们与警方跟法院合作,先冻结你的财产,再锁定你的位置,最后就是刺激的抓捕跟押运。
失去了财产,失去了信誉,基本上就代表此人在美利坚已经失去活下来的资格,属于看着就碍眼的那种。
正好隔离区成立,流浪汉、失信者、罪犯跟非法移民,统统被丢进去。
现实已经够让人绝望了,好在纽约人有自己的英雄,兽王战队。
“是飞鹰女侠!”一手甜甜圈一手咖啡的警察总算等来了解决麻烦的人,顿时松了口气。
警方不是没有试图自己解决这些问题,为此还引进了里希特公司的动力装甲,却吃力不讨好。
首先这些怪人属不属于他们的职权范围到现在都没有定论,其次往往还没开始行动,上面就命令他们活捉。
显而易见,这是背后的人打算借助他们的手回收失控的实验品。
不需要冒着被大众发现真相的风险,不需要付出额外的报酬跟抚恤金,只需要一个电话,逃走的实验品就会乖乖回到实验室。
可开什么玩笑,先别说他们打不打得过,就算打得过,这些怪物本身就是凶器,根本不是戴上手铐塞进车里就能解决的,一旦暴走,最先死的就是他们。
更何况这些怪物糟糕的遭遇,让他们根本不相信任何人,更别说被视为走狗的警方了。
问题是,打死对方,除了被上司骂的狗血淋头,尸体也会被不知名人士带走,而他们将毫无功劳可言。
他们被打死了,连走正常的抚恤金流程都不好走,因为这玩意算不算是人,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个月才多少美刀,受这委屈。
很快下面的警察就学乖了,三百米外拉防线并不是他们的底线,一边吃甜甜圈,一边等待超级英雄的出现,才是他们的日常。
作为鹰戒的持有者,凡妮莎拥有兽王战队最高的机动性,因此也是遇到突发事件最多的一个,所以遇到事情不要慌,先拿出弓箭拉开弦。
随着弓弦拉开,无数细碎的风刃化作半透明的风之矢,乖乖被凡妮莎捏住,直到松开,才无视空气阻力直接命中下面的红皮长角怪人。
半透明的风之矢在命中目标后瞬间爆发,扩散的旋风将对方卷起来在空中转了一百零八圈才狠狠摔在地上,顿时失去了意识,躺在龟裂的水泥地上。
这还是凡妮莎手下留情,否则下场跟凌迟没什么区别。
隐藏在暗处的一帮人见状大喜,立刻开始准备特制的束缚服跟大剂量麻醉剂,准备回收实验品,可在听到熟悉的轰鸣声后,果断放弃,提前下班。
骑着科技感十足摩托车的弗兰克朝满脸无奈的凡妮莎打了个招呼,然后一枪崩了到现在还没回过神来的红皮长角怪人,而他的子弹无视了对方的火抗,直接烧成毫无利用价值的灰烬。
显然这并非是第一次,所以哪些人才会直接放弃。
如此果断的当街处决,是因为两人都知道这些怪人虽然原本是人类,可已经没救了。
别看现在还有些理智,可很快就会沉迷于杀戮中,成为地地道道的恶魔人。
类似的例子他们见过太多太多,这也是弗兰克痛下杀手,凡妮莎没有阻拦的原因。
弗兰克曾经追踪到对方的秘密实验室中,发现那帮混蛋竟然将恶魔之血注入到人体,试图打造出拥有恶魔之躯的超级士兵。
这种士兵拥有堪比美队的身体属性,少数精英还能获得操作火焰的能力,最重要的是足够廉价,因此很快相关技术就扩散开来。
至于恶魔之血从哪来的,怎么会如此泛滥,那就要从纽约大战时说起。
当初各方势力捕获了一些受伤的恶魔,可在离开兽转化的地狱领域后,这些恶魔就能随时返回地狱,因为地球对它们一直保持排斥,想要留下并不容易,想要离开却很容易,虚弱或者失去意识都可以。
也就是说捕获恶魔的人类,根本没有威胁它们的手段。
不过人类很快就找到了恶魔的弱点,那就是人类的血肉与灵魂对恶魔拥有致命的诱惑力。
当高层知道这件事后,顿时欣喜若狂,因为他们掌握几十亿能够自我繁殖的货币,这不比印美刀好多了。
于是他们就与恶魔达成了交易,用血肉与灵魂作为货币,换取恶魔之血跟地狱的力量,而恶魔人就是双方交易的初步产物。
如今官方,军方,神盾局与各大资本,谁手里没有几个恶魔的联系方式,都不好意思跟圈里人的打招呼,因为你不光落伍,还失去了未来。
只是这些人不知道与恶魔的交易跟与虎谋皮没什么区别吗?
他们很清楚,事实上他们更清楚自己肯定会下地狱,区别只在于第几层。
既然无法避免死后的结局,那么提前投资地狱,置办一份产业,就成了资本界最新的运作。
在他们看来,死后去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资本,只要掌握足够多的资本,恶魔也会为他们打工,魅魔也会为他们起舞。
所以这些人欣然与恶魔达成交易,以灵魂为货币,以血肉为生产资料,开始了地狱投资。
可惜他们并不知道,与恶魔的交易没有那么简单,因为真正的资本并非是人类的灵魂,而是地狱权柄,而这些全部掌握在地狱魔王手里。
他们所运作的一切,在魔王看来是那么的可笑,就跟资本收割韭菜时的眼神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