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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4章 原来这么回事

    罗斯夫人约莫五十出头,一头褐红色的卷发是精心打理过的。相比街头染发店那种廉价的艳红,她的发色掺了金棕的、像陈年威士忌兑了枫糖浆颜色,浓密而富有有光泽,可见平时很注重保养。盘在脑后,衬得她那张轮廓深邃的脸愈发矜贵。

    不知道是因为皮肤太白还是,因为眉骨很高,眼珠子又是冷冷的灰蓝色,以至于浑身散发着拒人千里的冷意。

    她身穿黑色的绸缎礼服,领口别着一枚嵌着细碎珍珠的古董款胸针,腕间的百达翡丽金表在灯光下闪着低调的光。

    如果不是这会儿要跟程时谈事情,平时她连正眼都不会瞧程时这样的年轻人,更别说请到家里来了。

    罗斯夫人先开口:“那个酒店是我的娘家参股在港城开的,一切管理都按照英式酒店的模式。你们也知道,我们过几年就要离开,哪怕找人代为管理都不放心。就想找个人接手。”

    陆文渊和程时都是经历过风浪的,心里再诧异脸上也不会显出来,只迅速交换了个眼神。

    程时:“夫人占多少股份,是想全部转让,还是.......”

    哪怕是欧洲老钱家族那也是盘根错节,里面必定不止罗斯夫人一家。

    罗斯夫人犹豫了一下,说:“我占百分十。我转让百分之八给你。报价五千万英镑。”

    程时心说:逗我玩呢。你才占百分之而十,还不是全给我。也就是说,我花了大价钱买下后,完全做不了主。纯纯冤大头啊。

    其中肯定不是因为要撤走,所以转让股份这么简单。

    他摇头:“没兴趣。夫人找别人吧。”

    罗斯夫人攥紧了放在的手。

    程时他们起身出去,身后的门还没完全关上,就听见罗斯夫人在里面用纯正的伦敦腔骂罗斯:“你这个废物,找来了什么垃圾?!!”

    罗斯回答:“我告诉过你,能接手的人都很聪明,你报这么高的价格行不通的......”

    罗斯夫人:“我要是想贱卖还用等到现在?!!”

    程时心说:嗯,果然是个坑......

    他们出来,穿旗袍那个美女风情万种走过来,冲程时娇媚一笑:“程先生。”

    程时想也不想,微笑回答:“你认错人了。”

    不是他清高,而是这种场合单独出入的女人,多半是交际花。

    再漂亮,他也没兴趣靠近。

    那女人尴尬地站在原地,咬着唇目送他们离开。

    陆文渊:“这里面可都是港城的权贵,你不留下来跟他们拉拉关系?”

    程时摇头:“没必要浪费时间。若是我对他们有利,他们自己回来找我。如果没有,说再多都是废话。”

    两个人什么也没有吃,光喝了两口香槟酒就从宴会厅出来了,现在饥肠辘辘。

    陆文渊觉得热,拖了外套拿在手里,把领结接下来,一边问:“找个地方吃点吧。”

    程时:“行。吃啥。”

    陆文渊:“你吃叉烧煲仔饭吗?我知道有一家开了几十年了,很不错。离这里也不远。”

    程时:“肥仔?”

    陆文渊:“你竟然也知道。”

    程时:“听人说过。”

    陆文渊:“哦。也是,你也有几个港城朋友,听人说过也不奇怪。”

    程时笑了笑,心说:就是听你说过。重生前,你一来港城就要去哪家吃,一来港城就要去哪家吃。我都怀疑你看上老板娘了。结果有一天,你又忽然再也不去了。问你原因你也不说。真是莫名其妙。

    他们两开着大奔驰,在港城的街道上穿梭。

    程时一直不太喜欢在港城开车,街道太窄,人多车多,而且还很多拐弯跟上下坡。

    陆文渊却很喜欢在港城开车。

    每次来,如果没有司机,就是他开。

    到了饭馆,里面竟然还有好几个客人。他们两这长相、身高和穿戴,一下车就吸引了无数路人的目光。

    这个店也经常有影视明星来吃饭。

    旁边那一桌应该是坐写字楼,所以穿着中规中矩的平价西服。

    角落里还坐着几个带纹身的壮汉,一看就是黑社会。

    港城就是这么奇妙的地方。

    虽然阶级分明,却能坐在一起吃饭。

    那几个黑社会不停回头看程时他们。

    几十万的手表,几十万的衣服。

    这么年轻,要是本地富二代,他们不可能不认识。

    那就是外地来的富二代或者傍富婆的凯子了。

    这种肥羊,挨了打都不敢反抗。

    警察都懒得管。必经连恶性犯罪都管不过来。

    他们吃完,交换了眼神走过来,说:“小白脸,又从哪个富婆那里捞了一笔。请哥哥们吃顿饭怎么样?”

    其他几桌一看这情形,忙起身付了钱走了。

    程时:“别来烦我,老子今天心情不好。”

    领头那个:“你小子活腻了吗?敢这么跟我们说话。”

    老板出来说:“大哥,给个面子,让他们吃完饭再说。”

    能在这里开店的,也是有点背景的。

    黑社会头目伸手点了点程时,威胁意味十足:“我们在外面等你。”

    老板:“两位,不好意思,要点什么。”

    程时跟陆文渊脱了外套,一人叫了一份叉烧加青菜和煎蛋饭。

    荤素搭配,价格不贵,油脂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都充足,是关键味道还好。

    是很多港城平头老百姓,特别是男人喜欢的餐食。

    几年后,因为港城明星的一个电影,这道美食多了个高大上的名字“黯然销魂饭”。

    从此传遍祖国大江南北,成为港式茶餐厅菜单上必有的菜式。

    陆文渊说:“这家叉烧偏肥,却更香软。太瘦了就会比较柴。”

    程时:“嗯,偏甜。溏心蛋。”

    陆文渊:“溏心蛋,单面太阳,想做好也不容易。”

    程时其实觉得这家虽然不错,却没有陆文渊说的那么好吃。

    所以,必定不是味觉的差异,而是心理因素。

    是因为什么呢?

    难道以前他跟一个很重要的人来过,后来再没机会。

    肯定不会是朋友和亲人。

    他也没听说过陆文渊身边有什么重要的人去世。

    那就是活着,但是不能见面的人。

    分手的初恋?!

    卧槽。

    没错!!

    程时瞪着碗里的饭:重生前果然只顾着赚钱,

    这么重要的事情,他竟然到这一世才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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