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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二章 芸芸为什么亲我

    沈芸一听,恍然大悟,然后立马低头飞快地在尘清霄脸颊亲了一口。

    尘清霄脚步一顿,身子僵住了,愣在那,半天没反应。

    但从沈芸这个角度看,尘清霄那雪白干净的脖颈已经红透了。

    像是天边烧得炽烈的红霞。

    又像是树上熟透的果子,鲜艳欲滴,让人想咬上一口。

    沈芸轻轻往那白里泛红的耳朵那吹了一口气,问,“为什么不走了?”

    尘清霄身形又颤了颤,他似乎很受不了沈芸这样做,只能艰难地把脸别过去。

    见状,沈芸也不说话,只是凤眸含笑地望着尘清霄。

    良久,尘清霄才眨了眨那长睫,有些木讷地问沈芸,“芸芸为什么亲我?”

    沈芸用手缠起尘清霄的长发把玩着,理所当然地道,“因为我先亲了你,这样你就威胁不到我了。”

    很何况,在她看来,尘清霄这个威胁实在太无力了。

    比之前拿她画的春宫图来威胁她还要无力。

    但她觉得尘清霄挺可爱的,索性就逗逗尘清霄。

    尘清霄回过神来,无可奈何地笑了笑,抬脚继续往前走,“芸芸真聪明。”

    顿了顿,尘清霄又义正词严地补充,“但这个方法不能用在别人身上。”

    “不好吗?”沈芸反问。

    冷傲古板的剑尊一本正经地道,“用在我身上可以,用在别人身上不好。”

    沈芸明白了,尘清霄双标。

    但沈芸很快就发现,尘清霄走得特别慢。

    沈芸纳闷,所以好奇地问尘清霄,“我重不重?”

    因为她重所以尘清霄才走这么慢吗?

    闻言,尘清霄温吞地,一句话一句话道。

    “不重。”

    “很轻。”

    “你得多吃点,再重些比较好。”

    沈芸笑了笑,“为什么我要再重点?要是重了别人背不起我,我脚再崴了怎么办?”

    尘清霄喉头滚了滚,嗓音沉沉,“我背。”

    “你再重我都背得起。”

    “重些好,我背起来才会安心。”

    “太轻了,我总有些害怕。”

    尘清霄的话一句一句平稳地落下来,像一根羽毛一样轻轻挠着沈芸耳朵。

    沈芸开玩笑道,“怕我飞走了啊?”

    谁知,尘清霄轻轻点了点头,利落地承认了,“嗯。”

    “怕你飞走了。”

    沈芸想了想,解下尘清霄一根发带,然后在她手腕上绑住,再把手递到尘清霄面前去,“这样就飞不走了。”

    尘清霄看着沈芸那白藕一般的手腕上正系着他的发带,风一吹,那素净的发带在少女纤细白皙的腕间随风飘扬着,似乎象征着什么,那冷清平静的眸子里悄无声息地荡开一道又一道深沉的波澜,经久不散。

    嗯。

    飞不走了。

    尘清霄的脸红了一路。

    但所幸,回到魔殿的时候,尘清霄脸上的红意已经消散,要不然大家都能看到一个脸红如青涩少年的剑尊了。

    回到魔殿,尘清霄背着沈芸朝房间的方向而去。

    走至一半,一个身影忽然挡在了他们前面。

    那个身影修长而温润,并没有什么侵略性,一身素净长袍衬得他温文尔雅,端方有礼。

    柔和的光线下,那张俊逸的脸温柔似水。

    看到来人,尘清霄停下脚步。

    李忘怀温和地轻笑一声,然后客客气气地商量道,“剑尊,一路上辛苦您了,不知道可否把在下的未婚妻还给在下?”

    “送受伤的未婚妻回家,这是一个未婚夫的职责。”

    尘清霄眉头下意识皱起,眉间似有一座压下来的小山,周遭的空气也似乎因为尘清霄的不悦而变得微微凝固。

    但很快,尘清霄已是恢复正常。

    他知道他现在并没有名分,送沈芸回房间的确于礼不合,而李忘怀才是沈芸名正言顺的未婚夫。

    哪怕尘清霄并不在意所谓的礼节,但他得在意沈芸的名声。

    所以犹豫了一会,尘清霄最终不情不愿地屈膝把沈芸放下了。

    尘清霄替沈芸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轻声道,“明日我再来看你,你好好休息,别出去练剑。”

    沈芸听着尘清霄的念念叨叨,只觉得好笑,然后小鸡啄米一样使劲点了点头。

    李忘怀却越听眉头拧得越紧。

    脸上的温柔客气都快要维持不住了!

    李忘怀实在忍无可忍,微笑着开口,“剑尊,您慢走。”

    尘清霄本来还打算开口嘱咐点什么,听到这句,只能眸子一黯,看了看沈芸,抿了抿薄唇,然后转身离开了。

    那背影,甚至于有些落寞。

    沈芸犹豫着想开口叫住尘清霄,李忘怀已经出现在沈芸眼前,挡住了沈芸的视线。

    李忘怀目光温柔,朝着沈芸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手心放着一块帕子,“走吧,我送你回房间。”

    沈芸只好点了点头,把手落在李忘怀手上。

    李忘怀就隔着帕子扶着沈芸朝房间的方向走去。

    路上,沈芸想提取消婚事的事情,但嘴刚张开,李忘怀就道,“我擅自以你未婚夫自居,你别生气,也不要因此取消和我的婚事。”

    沈芸一怔。

    李忘怀有读心术吗?

    怎么知道她在想什么?

    李忘怀朝她望了过来,眸光颤颤,可怜巴巴地继续道,“如果你不喜欢,下次我不会再这样了。”

    “我一无所有,有的就只有你未婚夫这个身份了。”

    “哪怕你不跟我完婚也没关系,我只需要这个身份,能光明正大留在你身边的身份,其他,我可以不要的。”

    沈芸突然语塞。

    即将要出口的话生生堵在了喉咙那,死活说不出来。

    她不是没把那些产业重新还给李忘怀,但李忘怀不要啊!

    所以李忘怀这话说的还真是没错。

    他的确一无所有了。

    沈芸几乎快要把一口好牙都咬碎了,最后憋出来一句,“我没有要取消婚事的意思。”

    李忘怀嘴角扬了扬,“是我多想了。”

    沈芸,“……”

    怎么修了无情道她还不能冷酷无情呢!

    算了。

    她虽然不是个什么好人,但也不能做这种收了人产业把人一脚踹了的缺德事。

    所以沈芸想了想,还是算了。

    反正和李忘怀的婚事也不影响她修炼。

    李忘怀也不会逼着她成婚,只要李忘怀不介意他们有名无实,那她也是不介意的。

    二人快要到房间的时候,门口早早有个身影正翘着毛茸茸的尾巴在等着了。

    那个身影时而敲门,然后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大概没听到动静,他又顺手敲了敲门,然后重复把耳朵贴在门上听。

    这个动作大概来回重复了好几遍。

    沈芸实在看不过去,开口提醒那头智商堪忧的狐狸,“凌云,敲门没人应就是人不在房里。”

    凌云听到声音一激灵,先是耳朵朝沈芸这边转过来,然后他也转了个面,眨着一双大大的狐狸眼看了看沈芸。

    他有些茫然,然后又看了看紧闭的房门。

    缓冲了一会,凌云兴奋地朝着沈芸冲了过来。

    李忘怀都生怕凌云这头傻狐狸跳到沈芸身上加重沈芸脚伤,连忙伸手拦了拦。

    但凌云今天很懂事,他及时刹住了车,也克制着没往沈芸身上跳。

    凌云跑到沈芸跟前,沈芸这才看清楚凌云的模样。

    凌云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整个人跟草堆里跑出来的一样,衣服上、头发上、耳朵上,甚至于尾巴上都沾着各种草,小脸也脏兮兮的。

    沈芸正纳闷着的时候,凌云得意地竖着狐狸耳朵把战利品从身后拿出来——一兜子的虫子、青蛙、蛇,甚至于里头还有几只兔子。

    那些甚至于还是活的,正拼命在网兜里挣扎扭动着。

    沈芸脑袋宕机了。

    凌云不好意思地把那些战利品推到沈芸面前。

    沈芸这下子反应过来了。

    凌云觉得沈芸受伤了,多吃点活物好得快。

    所以特意去给她抓了这么多活物过来。

    这些活物魔界肯定没有的。

    所以凌云还跑出魔界去抓了?

    沈芸很头疼。

    但也不能吃虫子青蛙蛇吧?

    兔子她还能勉强做个麻辣兔丁吃吃。

    不过沈芸又不好拂了凌云好意。

    毕竟孩子一片心意。

    李忘怀看出沈芸的为难,便上前去拿凌云手上的网兜。

    凌云还以为李忘怀是抢沈芸的食物,所以瞬间变脸朝着李忘怀龇牙。

    李忘怀云淡风轻地解释,“我替她收着。”

    凌云一听,立马收起尖牙,露出乐呵呵的蠢狐狸样,立马把网兜给了李忘怀。

    沈芸生怕凌云又去给她抓虫子,所以给凌云把头发上的草给挑拣了下去,再哄凌云道,“回房间去把我上次教你的字再写五十遍,写完拿给我看看。”

    凌云很喜欢沈芸给他下达指令,他使劲点了点狐狸头,然后开开心心地一蹦一跳回房间去写字了。

    等凌云走了,李忘怀小声地问沈芸,“你不怕他写完又去给你抓虫子?”

    沈芸也小声地告诉李忘怀,“我上次教他写了十个字,但他写一个字都得半柱香,让他写五十遍,他得写上几天才能写完。”

    李忘怀没忍住轻笑一声,“你心眼有些坏。”

    沈芸得意地勾了勾唇,“是啊,我可是坏女人。”

    李忘怀抿了抿唇,大声地道,“没关系,我就喜欢坏女人。”

    沈芸愣了一下,然后一下子笑了出来,“忘怀,喜欢坏女人可不好。”

    李忘怀不以为意,他弯着唇瓣笑着,“我觉得挺好的,我父亲说我性格懦弱胆小,愚笨木讷,所以就得有个坏些的女人管着我,这样我才不会被人欺负。”

    沈芸才不信李忘怀的话。

    李忘怀性格懦弱胆小、愚笨木讷?

    这段时间,她可没少听说李忘怀的事迹。

    胆识过人,手刃亲大哥。

    才智双全,将李家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短短十年,产业遍布修真界各地。

    无人不知李家家徽。

    这样的人,跟她说,他懦弱胆小?愚笨木讷?

    但沈芸也没反驳李忘怀。

    要不然李忘怀顺着话题往上爬,要她负责任怎么办?

    李家四公子端方君子这个头衔不是空穴来风,等李忘怀送沈芸回了房间,见有侍女伺候,他就放心离开了。

    侍女还是青鸟。

    虽然沈芸对青鸟印象一般,但青鸟性格乖巧,办事利落,沈芸也对青鸟改观不少。

    沈芸脚踝还是疼,青鸟就主动提出替沈芸按摩。

    沈芸一听,觉得可以试试看,就躺矮榻上了。

    青鸟点了香便出门打热水去了。

    沈芸在矮榻上等着青鸟回来,闻着那安神的香,越来越困,越来越困,也不知怎么就睡了过去。

    朦胧中,沈芸觉得有双手在温柔地按着她受伤的脚踝。

    力度正好,手法也不错,按得她疼意都消散了不少。

    沈芸没想到青鸟手法这么好。

    那一直窝在魔界这种地方实在太可惜了!

    应该自己出去开个按摩铺子,多赚钱啊!

    沈芸餍足地迷迷糊糊睁开眼来,顺带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用鼻音哼着夸赞,“青鸟,你手艺真好,按得我好舒服,就冲你这个手艺,我得带你在身边一辈子。”

    一个笑声响起。

    “姐姐,这可是你说的。”

    听到那个温柔熟悉的男声,沈芸立马朝声音源处望去。

    果不其然,是张子诩正坐在矮榻边。

    沈芸哪知道一直是张子诩替她按脚?

    她下意识要坐起来。

    张子诩又温柔地把她按了回去,“姐姐别起来,子诩再给你继续揉揉。”

    沈芸只好躺了回去,过意不去地看着张子诩,“子诩,辛苦你了。”

    堂堂符君,浪费时间替她按摩。

    张子诩摇了摇头,那张清秀漂亮的脸上始终挂着浅之又浅的笑容。

    “不辛苦。”

    “这是子诩自己想要做的。”

    顿了顿,张子诩笑着道,“但姐姐刚才说的话可不能反悔,得带我在身边一辈子。”

    沈芸侧躺着,伸手撑着额,望着张子诩,眨了眨眼,“我现在是魔尊,你也要跟我在一起?”

    张子诩点了点头,“嗯,我不是因为姐姐是名门正派才愿意跟姐姐在一起的,我并不在意这些,我只在乎能不能和姐姐一直在一起。”

    微弱的灯光下,张子诩的神色很是柔和,看不出一点勉强。

    沈芸轻叹了一口气,“子诩,我答应当魔尊,是不是太鲁莽了?”

    “我倒觉得姐姐做得不错。”

    “哪里不错?”

    “唔……”张子诩突然想不出措辞了。

    沈芸一语道破,“我就算去杀人放火,你都觉得我做得不错吧?”

    张子诩眨了眨眼,小声附和,“我会帮姐姐埋尸。”

    然后他继续道,“姐姐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就好了。”

    “没有人能左右姐姐你的抉择,哪怕是我。”

    “不过,如果姐姐要伤害自己,我拼尽全力也会阻拦姐姐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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