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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来自京城的犯人

    王刚经营富源酒楼这么些年,遇到的客人都是来买酒的,而买酒糟的还是头一回,

    当然,做生意只讲供求,他也没多问,只道:

    “酒糟我家有的是,可这东西酿完酒便扔了,也没个什么市值,客官若真心想要,就随便给个价吧。”

    “一千斤酒糟,二两银子,如何?”

    陆云川摸出二两碎银放上柜台。

    本就该丢弃的东西,也需不着讨价还价,王刚欣然答应了下来。

    “还请掌柜的加急备货,我的板车就在外边,饭后便要带走。”

    陆云川叮嘱了一句,不再多言,回到桌上吃饭。

    这时,忽听门外传来一阵吆喝:

    “小二,快快上些酒菜来,饿死我们了!”

    只见的两个身穿差役制服,手持长棒的男人,风尘仆仆走进酒楼,其身后还跟着一名“犯人。”

    犯人披头散发看不清模样,只露出一双坚毅的眼神,他身上囚衣血痕交错,不仅手上置着枷锁,脚上还戴着镣铐,走起路来镣铐摩擦地面,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这人一定是犯了什么大错,才会枷锁镣铐流放到边关。

    “客官打哪儿来啊?”

    小二赶忙上前招呼入座。

    “京城。”一名差役随口答道。

    “哟,那您们可是劳累了,请稍作片刻,马上便端酒菜来。”小二说着便去。

    听到“京城”二字,陆云川心里也有些惊讶,要知道从中原京城到西北边塞,足足有三千多里路呢。

    这么长的流放距离,普通犯人早就饿死,病死了,眼前这犯人却看起来很健康。

    很快,小二端上来几道小菜。

    “快些吃吧,争取天黑前赶到边关去。”

    “是啊,送完这个灾星,咱们这趟就算完活儿了。”

    两个差役狼吞虎咽。

    那犯人却站在一旁,直勾勾盯着饭桌,口水咽了又咽,看得出来他很饿。

    陆云川让小二切了一盘羊肉,一盘牛肉,再提着一壶酒,往那两个差役走去,笑脸打招呼:

    “二位差爷,要到边关去?”

    差役当即警惕,可看到陆云川手里的两道荤菜,不由放缓了态度。

    牛羊肉可不便宜,油水比桌上小菜足得多。

    “你是何人?”其中一个蓄须的中年差役问道。

    陆云川放在牛羊肉与酒壶,人也顺势坐了下来,笑道:

    “在下是一名皮革商人,正巧也要往边关去,可我听说阴山一脉上有许多土匪盘踞着。”

    他给两个差役各自倒了杯酒,又道:“二位差爷是天子脚下办事的公职,不知能否让在下与你们同行,好借你们的威仪,吓退那些歹人?”

    送酒送肉,说话还中听,两个差役心里好不舒坦。

    他们毫不客气夹肉往嘴里塞,却是说:“兄弟,不是我们不愿意捎你一路,只是你也看到了,我们有公职在身,实在不能与人同行啊。”

    “这样啊,不打紧的,我就是问问,能同行最好,不能也无妨。”

    陆云川说着,借机指了指不远处的犯人,闲谈般问道:“哎,二位差爷,这人所犯何罪啊,要从京城流放到边关来。”

    “他啊?呵……说起这家伙,在京城里也算是个人物了。”差役借着酒兴,讲述道:

    “此人曾是皇城司探事,官至六品指挥使,可比咱们这些苦当差的有前途多了;

    怪就怪在,他脑子太迂腐,不通人情世故,竟然连皇亲国戚都敢查;

    你说说,这家伙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能力再强又如何?达官显贵一句话,便可将你流放三千里!”

    犯人听着一番嘲讽,紧紧攥着拳头。

    大昭的皇城司,就跟明朝的锦衣卫差不多,属于特务机构,刺探情报,暗杀政要,处理大案。

    能在皇城司当上指挥使,必定是个很有能力的人。

    “实不相瞒,在下倒是蛮佩服这类人的,赏他一碗饱饭如何?”陆云川问道。

    “也好,省得待会儿他走不动路,拖咱们后腿。”

    差役说着,又提醒:“但你要小心啊,这家伙武功很高,否则也不会束缚其手脚了。”

    陆云川点点头,取了一副碗筷,盛了满满一碗饭菜,递到了那犯人面前。

    犯人盯着饭碗,却有些犹豫。

    “怎么,怕我饭里下毒?”陆云川笑着问道。

    犯人眼中闪过一道感激,抓过碗筷便往嘴里刨,他实在太饿了,嚼都没嚼便往肚子里咽。

    “客官,您要的酒糟已经全部装车了。”

    小二凑过来告知。

    陆云川结了饭钱,离开了富源酒楼。

    “陆头儿,你心地还善良哩。”

    胡大勇拍着吃饱的肚子感叹。

    “哦?何以见得?”陆云川问道。

    “你要不善良,为何会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罪犯喂饭?要知道像他那种惹了皇亲国戚的人,就算有幸能活到军营,也会被人往死里整,活不了几天啦。”胡大勇说道。

    “胡大哥,你这就不懂当家的心思了吧?很明显,当家的是看上那犯人咯。”

    张三儿虽没有胡大勇的本事,脑子却要比胡大勇圆滑些。

    不错,眼下正是创业初期,最缺的便是人才。

    皇城司指挥使?不来当土匪实在是可惜了。

    “胡大勇,你取一匹快马,先一步返回山头,让兄弟们在山路上埋伏好,但见那两个当差的路过,手起刀落。”

    陆云川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懂了!”

    胡大勇单骑一匹马,飞奔出平川县城。

    陆云川则与张三儿回到益和堂,将购买的硫磺装上车,又去盐铺里买了五斤粗盐,随后不再久留,也离开平川县。

    返回山寨的途中。

    “卖鹅咯,养了十年的鹅,生的蛋又大又圆,只要八百文钱……”

    又听到了那少年的叫卖声,只是不同于早上的洪亮,他的嗓音已经有些沙哑,且原本一贯钱才卖的鹅,现在只需要八百文。

    可,还是没卖出去呢。

    像这样可怜人家的孩子实在是太多了,就算买了他的鹅,这些钱也改变不了他什么,该饿死还得饿死。

    陆云川也不是什么善人,路过时当作视而不见,只留下一声轻叹。

    唉……

    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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