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程,父母双亡,十八岁参军。
在部队时有一位叫鹿野的大哥,许是看我可怜,当亲兄弟一般照顾我、关心我。
我知道他有一个很可爱的女儿叫鹿闻笙,他说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错过了女儿的成长。
还说等完成这次任务就要转业回家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想想都美。
可也是这次任务,我们遭到了暗算,鹿大哥想也不想的把生还的机会让给了我,他说:
“你还年轻,有机会的话帮我去看一眼笙笙……”
然而就是这一句话,他用生命换了我,我这条命就是笙笙的。
等我再醒来时人已经在医院了,受了很重的伤,足足养了两年才能下地。
这两年里我托人去宋城打听过好几次,笙笙被她亲大伯收养了,过得还不错。
再后来我被派到别的地方做任务去了,一去就是好几年……
直到我转业来了宋城,第一次见到来卖房子的笙笙时就感觉眼熟,当我得知他父亲是鹿野时更是惊喜的无以复加。
听到她这几年的遭遇后心里后悔极了,我应该早些来找她的,这样她就不用吃那么多苦了!
传回来的消息不是说她在大伯家过得很好吗?这是很好的样子吗?
看着她那瘦弱委屈的样子,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弄死那几个欺负她的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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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我有两个最重要的人,一个叫鹿闻笙,另一个叫陈让。
陈让是笙笙和沈卿尘的第一个孩子,我到现在还记得当年在医院初见到小家伙时的样子。
他好像跟别的孩子不太一样,刚出生的时候就白白的,粉粉的,一点都不皱巴,反正很好看,是谁见了都夸好看的那种。
我从来都没有幻想过这个孩子能跟我姓陈!
笙笙躺在病床上指着那个笑的灿烂的娃跟我说他叫陈让时,我直接懵了。
那一刻,脑子里的某根弦突然断了,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只有摇篮里那咿咿呀呀的娃娃。
从那以后,我的心尖尖上又多了一条命,他叫陈让。
陈让第一次喊外公时,我都恨不得把心掏给他。
看着他一天天长大的那种满足感简直太幸福了,我要好好爱他,包括鹿野大哥的那份,一起给了。
还有王二,在京城安顿下来的第二年,我就想给他娶个媳妇,都好几十的人了也不能一直单着呀,谁知这家伙还是个倔脾气,死活不同意。
没办法只能把他留在身边,算了算了,不就是多养个人嘛,又不是养不起……
哦不对,还有一个老葛。
他俩也不知道啥时候凑一块的,俩人对了对传承,也不知道从哪轮的,反正师叔师侄的叫的倒是亲热,成天搁药房里研究各种奇奇怪怪的药。
后来在笙笙的建议下干脆开了一家制药厂,倒也混的风生水起。
我想他这辈子肯定会长命百岁!
至于莽子,成年后接手了他爹的全部家当,第一件事就是回宋城重建他爹的基业,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老伙计们的帮助,一跃成为宋城数一数二的企业家。
当然,这些人中最厉害的还得是陈让,肯定是因为继承了笙笙优良的基因,智商情商双高,从小就展现出超凡的领导能力,很快在一众孩子中脱颖而出。
刚高中毕业就接手了我名下大大小小的建筑公司和娱乐公司,并且这几年还有越做越大的趋势,简直就是商业奇才。
就是有点对不住的沈老爷子和沈卿尘,毕竟他俩给小让的规划是要去从军的,谁知他死活不同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从小耳濡目染,这孩子更喜欢从商,用他的话讲就是: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行呗,那就斗吧,他开心就好~
在我六十岁这年,把手底下所有势力连同那块玉佩空间一起交给了陈让,并对外宣称我要去环游世界。
实际上却躲进了笙笙的随身空间里过上了闲云野鹤般的日子。
这里灵气充沛,瓜果新鲜,俨然已经被打造成了一座世外桃源。
陪伴着我的,除了大花和元宝的孩子以外,还有后山那几个大坑……
是的,大花和元宝生娃了,叫富贵。虽然只有一个独子……
可能是常年喝灵泉水的缘故,富贵比一般狗都通人性。
笙笙说,这几个坑还是田螺姑娘在的时候挖的,他们几人一人一个,随便挑!
闲的没事儿的时候我数了数坑又数了数人头,感觉不太够,又带着富贵多刨了几个,省得到时候不够分的再打架。
本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原则,我挑了一个风景最好的,没事儿的时候上去除除草,就等百年后在此长眠。
如此,笙笙去哪我就可以跟到哪里了,毕竟孩子出门在外,当父母的总归是不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