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星梅镇里,唯一能称得上‘商业设施’的场所。
【金色橡树】除了贩卖祖传的星梅酒之外,也兼顾着容纳外来者的职责。
一楼是酒馆大堂,二楼便开拓出几个房间,充作旅社。
平日里不会有人光顾这座偏远乡镇,唐奇成了这里目前唯一的住客。
正常来讲,单人客房一晚需要5铜币,但出于今晚演奏所带来的更多销量,一毛不拔的凯瑟琳,很大方的为他今夜的住宿买单——
她是个精明的人,似乎看得出来,唐奇能够创造的收益不止这些。
如果不是点燃了酒鬼们的兴致,让她大半夜又跟着忙碌起来,两个人或许还能谈一谈后续的合作项目。
不过唐奇也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休息,把洽谈留给明天也无妨。
在室内待久了,身上的衣服变得干爽,便把皮衣随手扔在草垛铺就的木床。
点燃桌上的烛灯,他终于有了大快朵颐的时间。
炖豆子已经有些凉了,黑麦面包咬起来也干涩、噎嗓子,甚至泛着一股淡淡的苦味。
但星梅酒的甘甜弥补了这一部分——
比起黑啤的厚重、苦涩,梅酒要更为柔顺,像是一股涓流淌过喉咙。
残留的酒液附着在舌尖上,有连绵而微小的刺痛感,仿佛酒中的精灵在舌苔舞动。
唐奇更愿意称它为气泡果汁,可它又的确具备着酒精应有的效用。
明明入口冰凉,身子却逐渐温暖起来。
头脑跟着发散思维,让唐奇有闲心琢磨起后续打算——
既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就要适应、融入。
他本就对奇幻世界感到十足的好奇,就没有什么好叫苦的。
“所以现在的首要目标是稳定,其次便是赚钱?
不然没办法让来往的商队带我离开这里。”
有关在晨暮森林的经历,其实已经有了部分缺失。
他只记得自己饿昏过去,却不记得是谁将自己拖到了乡镇。
饶是如此,关于这片森林的危险,他还是略有耳闻。
他可不敢赌幸运女神会眷顾他第二次。
“而且离开这里之后,要回到诗人学院么?”
导师虽然没有明说赶唐奇走,但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他不适合做个吟游诗人。
但自己与前身不同,唐奇自认要更圆滑一些,或许能回去谋取一份不错的工作?
“可弄臣无非是捧贵族臭脚,当间谍心理压力又太大、不自由……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么?”
都来到奇幻世界了,在解决温饱的前提下,他当然还是想感受这个世界的一切——包括冒险。
重来一世的唐奇不怕死亡。
他更怕自己活得不够精彩。
记忆里还没人出版过《异种族的鉴定指南》,如果可以,他可不介意做个领头羊。
“那就是冒险者?”
所谓的‘冒险者’其实并非是一种职业,更像是一种代称——涵盖那些在机缘巧合中,主动去探索世界的一批人。
可自己的武艺只能说训练过,比平民强一些。
撞上只地精,打个有来有回就了不得,万不敢说能充作傍身的本事。
哪怕今天填饱肚子,正面跟那个豺狗决斗,也是被打趴在地上的份。
“而且不会有队伍招揽一个吟游诗人。”
冒险团队可是一帮把性命压上的人,让一个不会魔法的诗人加入队伍图什么?
图他打架的时候,能缩在角落里唱战歌助威?
还是战死之后,有人会唱着挽歌替他们收尸?
至于魔法……
连唯一的诗人学院,都没有人参透出音乐的魔力——
这当然有种种原因。
譬如传承的断代、天赋的局限、诗人学院的没落、贵族资助的用意等等……
但学不会就是学不会,唐奇更不可能免俗。
将托盘上的食物吃的一干二净,却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可取之处的唐奇,不由仰天叹息:
“所以我果然只能当一辈子卖唱的诗人了吗!”
这么看来,回诗人学院找导师安排工作,反而是最合适的选择……
凭着自己做预制菜的才艺,借鉴些流行音乐取悦大众,走文抄公路线似乎也能顺风顺水。
别无选择的唐奇,只能从自己淋湿的包裹中翻找纸笔,试图将后续的计划一一罗列在清单上。
可双手才伸进潮湿的布袋,指尖却传来一抹皮质的触感。
拿出来一瞧,发现这似乎是一个厚重的记事本。
紫藤色的牛皮书封镀上了鎏金纹路,交织成一个硕大的音符,印在了封面的正中。映衬着烛光,隐隐闪烁光泽,单从质感上来说就价格不菲。
唐奇不记得自己的包裹里有这么一本书。
他根本就买不起。
好奇心的驱使,让他打开扉页一探究竟。
书页犹如羊皮纸一般厚重,微微发黄。
映入眼帘的,却只有通用语组成的一段话——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声名远扬,更多奖励】。
“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吗?”
想到这本书是此前从未见过的,唐奇一边推断,一边翻开下一页。
除了夹在书页中的一支素白羽毛笔外,便只有一段信息——
【唐奇·温伯格】
知名度:籍籍无名
追随者:1
技能:无
物品:【史奴笔】
唐奇双眼微眯,目光粗浅掠过了自己惨淡的名声。
在好奇‘1’是从何而来之余,又仔细打量起【物品】一栏,上面居然记载着一样奇物——
【史奴笔】
等级:非普通
介绍:这支羽毛笔似乎储藏着用不完的墨水
备注:当一个奴隶拥有着消耗不完的劳动力,那他便会成为史上第一奴隶——黄金国之主,“最伟大的开拓者”苏丹·艾德尔。
唐奇拿起羽毛笔,捧在手心仔细端详了一番,怎么看怎么普通:
“意思是让我一直写下去,不要怜惜你么?”
他紧跟着翻开第三页,才发现除了打好的分行之外,便是一片空白。
紧盯空白处,唐奇心头忽然涌现一股莫名的表达欲,让他总想要拿起羽毛笔写些什么。
“书上说记录故事,就会获得奖励。
但是却没告诉我记录什么故事,要求真实还是虚构。
也没提获得的奖励,是物质的还是抽象的……”
抓了抓自己的卷毛,唐奇有些一筹莫展,
“既然是‘记录’,而不是编撰,是不是写自己的经历会好一些?譬如写日记一样?”
这本书来路不明,却清楚记录着自己的身体状况,与所有物品。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唐奇干脆决定写一写穿越以来发生的经过。
虽然短暂,但应当也算个‘吟游诗人证明自己’的小短剧?
想到日后需要提高知名度,兴许还有出版的可能。
于是,他干脆以日志形式,用通用文字,根据脑海中的记忆,写下第一栏——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拥有一定撰写歌词的能力,唐奇的文笔自然不会差。
今天的经历称不上精彩,但也有起承转合,他平铺直叙下来倒也容易。
只是室外的暴雨实在狂戾,有些让人静不下心。
断断续续要写到结尾时,抓着浓密卷毛的唐奇,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