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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97章 灵缇

    “没错,是芭蕉传来的!”

    万敛行在御座旁的书格上一通翻找,像是在找什么重要的卷宗。

    “小叔,你找什么?用不用喊来一个工人,或者我帮你找。”

    万敛行说:“不用,朕能找到!”

    “小叔,看你这么忙,晚膳我就回家解决吧!”南部烟国传来的信,都不是小事,想必他小叔一会就得传一些大臣觐见议事。所以程风不想在此逗留打扰了!

    “回去做什么!你的那个家不是待不下你了吗?就留下陪朕吧!”突然万敛行一笑,起身时,手里多了一个小罐子!

    程风凑到跟前一看,“粳米,小叔你不会是要味鸟吧!”

    “它饿了,你没看见吗?”

    果然是喂鸟!

    “您翻箱倒柜的我以为出什么大事了呢!原来就是为了找一罐粳米喂鸟?”

    万敛行笑着说:“你看这只小信差其貌不扬的,它嘴叼着呢,每次送信归来,都得吃粳米,和其他信差的口味不大大相同。”

    说着万敛行已经把粳米倒在了他的御案上,又拿起一个小茶碗,倒了半碗露水,小鸟饿狠了一般,对着桌子啄起了米。

    能让万敛行亲自伺候用膳的,也就只有这几只信差了!

    “小叔, 你身边伺候的人呢?”万敛行什么时候自己弯着要找东西啊!

    “你问的是随影和随行吗?喝多了,朕让他们歇着去了!”

    “老管家呢?”

    “那老头岁数大了,又要忙着帮随命选妻,身子乏了,朕也让他歇着去了!”

    “那丫鬟宫人总得有几个吧?你这未免也太清冷了!搞的像宫里没人了一般!”

    万敛行对着御案上正在吃食的小鸟笑,嘴上说:“弄那么热闹做什么,朕难得清静片刻。”

    程风一看,这就是个孤家寡人啊!

    时光飞逝,转眼便来到了正月二十八!

    各国的使臣已经在前两日就陆续抵达奉营城,有的使臣带来了公主,有的使臣带来了珍宝,有的使臣带来了灵兽,有的使臣带来了稀有矿石,还有的使臣带来了奇花异木。

    正月二十八是公主觐见的日子,大殿内,皇帝升座,百官侍立,各国公主逐个被礼官引至大殿,行三跪九叩之礼,然后献上本国的表文与贡品!

    见过好东西的程攸宁没把各国的贡品放在心上,他甚至看都不看一眼,只有南部烟国的公主送的东西让程攸宁侧目,是一只灵缇,此犬腰细嘴长,一看就是追兔子的高手,程攸宁一眼就相中了。此犬一身浅黄色的皮毛里掺杂着点点杂毛,胸脯和肚皮多半是白色的毛,只需一眼,程攸宁就把这条猎犬的名字想好了。

    大黄。

    各国的公主和使臣觐见之后,万敛行在偏殿赐宴款待公主及其随行人员,赏赐了大家金银、锦缎、首饰等物,这套仪式也就算结束了。

    尚汐等在家里,心里劝自己不想,却始终惦记着放不下,就怕有什么不良的人住进太子府。

    见到程风回来,尚汐便拉着人坐下,“怎么样?那几个公主都什么样?”

    “换上我们奉乞的服饰,和我们这里的人没什么差别,都是一个鼻子两眼睛!”

    程风的话还没说完,就听玉华埋怨,“这不是废话吗,人不都长的差不多吗?”

    尚汐想说,人种不同,那差距可就大了!尚汐刚要开口自信盘问,急性子的玉华就问了:“这次的几位公主,可有攸宁相中的!”

    程风想了想他儿子的反应,“相没相中公主倒是还看不出来,那小子始终端着架子,不过他看上了一条狗!”

    “狗?”尚汐和玉华几乎是异口同声。

    “什么狗啊?”玉华问!

    “南部烟国进献了一只灵缇,一身小黄毛,看着挺温顺的!”

    玉华问:“等一下,灵缇是什么东西?”

    “犬啊!猎犬,跑的飞快的猎犬!”程风睁大眼睛看着玉华,怀疑这人脑子不太好。

    玉华听了以后,叹了口气,“这孩子,整日就知道招猫逗狗,那太子府被他搞得都成动物饲养场了!这会又的多了一条狗,估计这孩子今晚得和狗玩一宿。”

    玉华说的没错。

    酒足饭饱的程攸宁正在养心殿缠着万敛行呢!“小爷爷,那大黄给我吧!”

    “大黄?哪里有大黄,大黄是什么啊!”万敛行故意装作听不懂!

    “就是那条南部烟国进献的狗!”

    “那一看就是只成年犬,养不熟的,孙儿喜欢猎犬,明日让随影给你搜罗一只成色好点的灵缇幼崽,你从小养,好驯服!”

    程攸宁一双钳子一样的小手在万敛行的肩头揉揉捏捏,非哄着他小爷爷把那只猎犬给他不可。

    最终万敛行没扛住,让这小孩把猎犬牵走了。

    程攸宁不仅跟狗玩了半宿,第二日还带着狗去了国子监。

    在国子监读书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人,一类是官宦子弟,一类是各州郡凭本事来的,这些凭着本事考来的人,出身各不相同,可是不管这些学子们是那个阶层的,大家对狗都不陌生。

    王侯将相,达官贵人的家里很多有养狗,不养狗的少之又少,这狗不仅能带山上打猎,还能看家护院,这其中的好处很多。

    这普通人家养狗呢就是看家护院,保护主人。

    所以当这些学子们看到程攸宁牵来的这条狗并不稀奇,但是眼神都表现的很热烈,很惊喜,很讨好,跟眼前这只犬是什么稀有品种一样,其实他们这些达官贵人最喜欢养的就是这种犬,而且不止一只,大大小小都成群。

    太子牵出来的狗,即使是条最土的狗,最丑的狗,大家也会夸这条狗血统名贵,是世间少有的品种。

    可偏偏程攸宁这小孩没养过狗,以为他这条狗独一无二举世无双呢,当大家夸他的猎犬时,程攸宁嘴角抑制不住的往上翘!他一点没怀疑大家是在奉承他!

    就在程攸宁心里美滋滋的时候,他的小舅子从人群里面冒了出来,“姐夫,你养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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