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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4章 狗喂太饱,是会咬主人的!

    马杜赖邦,纳亚克王城。

    贾拉姆活到这把岁数,头一回晓的,原来“神”的脖子跟村里宰的老母鸡一样,甚至还要更脆生些。

    城门不是被攻破的,是叫人活活挤烂的。

    阿克沙总兵手底下那八千铁疙瘩,压根就没用笨重的撞车,这帮人排成一堵铁墙,用肩膀硬生生把那扇包着铁皮的大门,给挤成了一堆烂木头渣子。

    门后头那帮马杜赖守军,手里的刀还没扬起来,就让一排长枪捅成了漏水的血袋子。

    贾拉姆跟着人堆往里头灌的时候,哪还有仗打,纯粹是弯腰捡人头。

    那些平日里让他跪在泥水里,连鞋尖都不敢多瞅一眼的刹帝利武士,那些骑着高头大马的贵族老爷,这会儿跟烂了的布口袋似的,扔的满街都是。

    “杀啊!”一个同村的后生,眼珠子红的跟炭火似的,手里那把新发的钢刀,正发了疯地往神庙那扇鎏金大门上砍。

    满眼都是金灿灿的玩意儿!

    神像的眼珠子是宝石抠的,烛台是拿纯银打的,连墙上挂着的那块破布都拿金线绣着花。

    贾拉姆亲眼瞅见个老祭司从神庙地道里往外钻,怀里死死搂着个皮口袋。他没跑出两步,就被七八个饿红了眼的同乡扑在地上。

    皮口袋让人生生撕开,黄澄澄的金币滚了满地。

    老祭司发出不像人的惨叫,不是因为身上挨了刀,是那群人正拿牙活活啃他身上的肉。

    全疯了,这城里的人全他娘的疯了。

    女人的哭嚎,金银砸在地上的脆响,还有没了王法的狂笑,搅成了马杜赖上头唯一的声响。

    贾拉姆抢了一大口袋香料,那味儿这辈子都没闻过,又从一个让砍了脑袋的商人尸首上,扒了件滑溜溜的丝绸袍子。

    贾拉姆把袍子胡乱套上,又把那口袋香料死死抱在怀里,咧着嘴,傻呵呵地笑。

    原来,当老爷是这个滋味儿。真他娘的值。

    ……

    阿克沙站在王城最高那座塔楼上,冷着脸看底下这场狂欢。

    手底下的兵,一进城就成了脱缰的野马。从八万滚雪球一样涨到十五万,这会儿怕是已经朝着二十万去了。

    那些马杜赖邦土生土长的达利特人,一瞅见同类冲进来烧杀抢掠,连眼皮都没眨一下,转身就加入了这场宴席。他们杀的比谁都狠,抢的比谁都疯。

    独臂的拉姆跑上高塔,脸上带着一股子病态的红。

    “头儿!马杜赖完了!这帮贵族老爷,比坦贾武尔那帮软蛋还不经打!咱们人手够了,要不要……”

    拉姆的眼睛,已经盯上了更南边的蒂鲁内尔维利。

    阿克沙没说话,伸出那只囫囵手,抓起身边城垛上一块石头,手上使劲。

    。。。。。。。。。。。。。。。

    *坦贾武尔,大明中军都司府,

    李铁柱蹲在工地的水泥墩子上,嘴里叼着根草,瞅着远处那座刚立起来、正冒着黑烟的水泥高炉,浑身都不的劲。

    “大帅,这都半拉月了,咱们天天在这儿跟泥瓦匠抢饭碗,腿都快站生锈了!阿克沙那独臂龙,怕是都快把南天竺给捅个稀巴烂了!”

    刘百川坐他对面,捧着个粗瓷大碗,呼噜呼噜地灌着绿豆汤。

    “急个球?公爷的心思,是你能摸透的?安心待着。”

    话是这么说,刘百川心里也打鼓。

    放着大好的局面不打,非窝在这坦贾武尔搞什么营建。城里城外,到处都是热火朝天的工地。

    十几万达利特人和低种姓俘虏,全成了不要钱的牲口,在大明工兵的指挥下,修路,盖房,烧一种叫“水泥”的玩意儿。用那东西盖出来的营房,比石头还硬。

    整个坦贾武尔,活脱脱一个大工地,天黑都不歇。

    “报!”一个亲兵跑进临时的帅帐,“公爷,刘将军、李将军,还有章学士、孔学士到了。”

    帅帐里,李景隆正站在巨大的沙盘前头,拿根小木棍比比划划。

    刘百川和李铁柱一进帐就放了炮。

    “公爷!不能再等了!阿克沙那小子,信使说他手底下快二十万人了!再由着他这么滚下去,怕是要滚出个天竺土皇帝来!”李铁柱瓮声瓮气地说。

    刘百川也跟着凑腔:“是啊公爷,眼下天竺这些土邦全吓破了胆,正是一口气拿下整个南天竺的好时候!”

    章心斋和孔承庆站在一边没说话,可眼里的不解藏不住。

    李景隆放下木棍,转过身,脸上那道疤抽了抽。

    “打?拿什么打?”

    李景隆走到沙盘边,拿起一杆代表大明军队的黑旗,插在坦贾武尔的位置。

    然后,抓起一把代表土邦势力的红棋子,密密麻麻地撒满了整个南天竺。

    “你们告诉我,怎么打?”

    李铁柱梗着脖子:“就咱们这十万中军,再加一万黑甲骑,直接平推过去,谁他娘的挡的住?”

    “是挡不住。”李景隆点点头,“可然后呢?”

    李景隆拿起小木棍,从坦贾武尔往西划了条线。“这儿,到西边海岸,六百里。全是山地、烂泥塘。咱们的重炮怎么过去?让弟兄们拿肩膀扛?”

    李景隆又把木棍指向那些红点。“打下一座城,就的分兵去守。打下十座,咱们这十万人就跟撒胡椒面一样没了。到时候,粮草谁来送?弹药谁来补?”

    李景隆的声音让帐内几个杀才脸上的火热,一点点凉了下去。

    李景隆走到帐篷门口,一把掀开帘子。“瞧见外头那些正在修的路了吗?那就是咱们大军的命根子!没有那种能让四轮马车跑起来的水泥路,咱们的火枪火炮,就是一堆烧火棍!”

    “咱们打仗,靠的不是一身蛮力,是后勤!是这坦贾武尔的铁矿,能源源不断地炼出好钢!是这新修的官道,能把几十万斤的粮草、火药,在十天之内,送到六百里外的阵地上!”

    李景隆最后走到章心斋和孔承庆跟前。

    “两位先生,打仗,不光是武将的事。”

    章心斋听了这话,浑浊的老眼亮了一下,上前一步:“公爷的意思是,王道与霸道,需齐头并进。武力征服其身,教化征服其心。这路,是霸道之基石,而学堂与度量衡,才是王道之根本。”

    李景隆赞许地点点头,用木棍在沙盘上重重一点。

    “章老说的对。这么大的地盘,这么肥的肉,咱们一口吞不下去,会噎死!的先把牙口修好,肠胃铺好!先修路,再移民,再办学堂,再丈量土地!”

    “的让这片地上的土人,认同自己是大明的人,说咱们大明的话,用咱们大明的钱!这地,才算是真正姓了朱!”

    整个大帐,刘百川和李铁柱这些武将,脑子里想的是攻城略地,封妻荫子。

    可李景隆想的,是把这片异域之地,彻彻底底地,变成华夏的肉。

    这盘棋,比他们想的,大太多了。

    就在这时,帐外传来急促的声音:“公爷!阿克沙总兵八百里加急军报!”

    一名风尘仆仆的信使冲进大帐,单膝跪地,双手呈上用火漆封口的竹筒。

    李景隆拆开火漆,抽出绢布,只扫了一眼,脸上那道疤痕扭成一个古怪的形状。

    李景隆把绢布递给刘百川。

    刘百川和李铁柱凑过去一看,当场倒吸一口凉气。

    “阿克沙部,已攻破马杜赖全境。斩首三十余万,俘获妇孺五十万,缴获金银无数。其部众已达二十五万,现已兵临特拉凡哥尔王城之下!”

    绢布最后,是阿克沙的亲笔附言:“……恳请国公爷准许末将,为大明拿下整个天竺南境,以报天恩!”

    二十五万!这条疯狗,已经长成了一头巨狼!而且,这头狼的胃口,已经不满足一块小小的马杜赖了。

    李景隆瞅着沙盘上,那片代表特拉凡哥尔的区域,嘴角咧开一个让人看不懂的弧度。

    他转过头,看着帐内众人脸上那复杂的表情,慢悠悠地开了口。

    “你们看,这狗嘛,喂的太饱,是会反过来咬主人的。”

    “不过,也正好。”

    李景隆拿起那杆黑旗,在沙盘上,缓缓地,移向了另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方向——北方。

    “也该让北边那头自称苏丹的狮子,闻闻血腥味了。”

    他顿了顿,将那份战报随手扔在桌上,发出“啪”的一声轻响。

    “但是在这之前,的先让殿下,知道咱们的收获。也的让京城里那帮算着钱袋子的老家伙们,亲眼看看这天竺到底有多肥。”

    李景隆的目光扫过众人:“诸位,把咱们手里最好的东西都拿出来,备一份厚礼。一份能让整个大明都眼红的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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